《斯卡布罗的崖壁(兄妹伪骨)》 001.情欲的回忆朦胧又沉重 深冬,冷。时间不算很晚,但天已漆黑。 寒冷的夜撞上窗玻璃,碎成一层水雾,将窗外的霓虹灯群模糊成光点,飘渺地垂在城市上空。 玻璃内的空气,湿热,黏稠,肮脏;很多的汗,很多的喘息,和咒骂。 任知昭在半个小时前刚洗过澡,原本是干净清爽,香喷喷的。正好,适合被舔穴。 真的好荒唐,在自己的房间里,被自己的哥哥用封箱带捆在了自己的椅子上,任意欺辱。 她的手指死死抠着椅子的边缘;额上,背上,腿心,湿漉漉一片;脖颈和脸颊上的涨红,是她刚高潮过的痕迹。 一双失神的黑眸里,泪水在堆积,颤动,像是寒夜里脆弱的星辰。不确定是因为伤心,愤怒,舒爽,还是别的什么。 她用那双泛红的眼睛看着跪在自己双腿间的他。西装衬衫的白色布料包裹他的躯体,在暗淡的暖光中漫不经心地勾勒着线条。领口散乱地敞着,领带歪斜挂在一边。 不知道他是从什么场合来的,连衣服都来不及换。看来羞辱她这件事是十万火急,刻不容缓啊。 他也从她腿间抬起头,望向她。 那双生来便含情莹润的眼眸,曾经是能给她很多爱意的一对月牙儿,此刻却冷冽得疯狂。真不知道,这双眼睛还会不会再流泪。 竟然只过了一年吗,任子铮想。感觉过了好久好久,久到爱与痛苦的记忆越来越远,爱逐渐变得模糊,只剩下痛苦切实存在。 不过眼前的这具身体,他太熟悉。时隔一年后重新触碰,那些情欲的回忆都被唤起。如何让她为欲望屈服,他清楚得很。 薄薄一层内裤早被体液浸透了,被他胡乱扯到了一边。湿红的私处笼罩在高潮的余韵中,在他的眼前微微翕动着,意犹未尽的样子。 看来身体还是诚实的。尽管脸上那样抗拒,身体却还是诚实地渴望他,渴望那份曾经熟知的快感。 任子铮冷眼注视着她那张倔强的脸,五指缓缓覆上了光洁裸露的阴阜,一点点向下。指腹抚过湿润的阴唇,轻柔抚进肉缝,压住那已经被蹂躏得肿胀的小肉珠,漫不经心地摩挲打转。 揉她阴蒂的同时,他垂下眼眸,低头向着那里贴去。 温热的鼻息扑上腿心,任知昭的双脚下意识在地板上一蹬,转椅的轮子徒劳滚动了一寸,便抵到墙角卡住了。 “要把你的脚也捆住吗?”任子铮不紧不慢向前挪动了一寸,再次抬眼望她,冷道。 屈辱像是疯长的毒藤,缠绕她的身体,扼紧她的咽喉。是任人摆布的屈辱,是肉体先于意志投降的屈辱,也是干了坏事后自食恶果的屈辱。 她咬紧了牙关,对他的怨恨从齿间阴狠地磨出:“小三……” “嗯,我是。”他轻声应,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 大言不惭,恬不知耻。 任知昭的心下微微一颤。 她吓到了,从他出现在她面前开始,她就不认得他。此刻这样将道德廉耻都嚼碎了吐在她脸上的他,更是让她惶恐。 面前的哥哥,是被魔鬼占据的躯壳吗,她不知道。 那副躯壳野蛮掰开了她的双腿,十指掐进了她的腿肉,毫不犹豫地埋头,含住了她。 “啊!——任子铮!操你大爷!做小三是你们任家的传统艺能吗?!” 生理性的泪水从眼角溢了出来。她十指扣得殷红,声音很哑,因为早先就已经过的一轮叫喊。 任子铮没作声,作不了声,因为唇舌被占据了,正忙着呢,忙着取悦她,忙着撩拨她敏感的肉珠,吮吸她湿腻的肉唇。 想要不发出任何属于欢愉的声音,任知昭把嘴唇都咬到发白了,但是真的很困难,因为尽管他的言行恨她,舌头却是真的爱她,扫过肉缝中的每一处褶皱,仔细勾勒着她阴唇的形状。 寂静的房间里,只剩下喘息声和水腻声。皮质的椅面上,湿答答一滩,全是她淫靡的印记。 她仰起脖子,近乎崩溃地闭上了双眼。 虽然不想承认,但她真的想念这种快感。被包裹进湿热的口腔,被灵活的舌面不断舔弄,汹涌的快感在这样的舔弄下不断堆积,堆坠到下腹部,想要拉住她重重地堕落。 她不能想念,不能沉溺这种快感,她的身体一定会再次投降的。 所以她挣扎的意识中,闪过一个想法——她亲爱的哥哥,是个超级大洁癖。 “任子铮!”她于是睁开双眼,哑着嗓子嘶声道,“我男朋友用过的地方,你要接着用吗?!” 嘶哑的声音,像一记鞭子,响亮抽过。 任子铮真的停了下来。怔怔抽离她颤抖的腿心,双唇上,沾满了她的淫水。 他的目光沉下,不过只沉了片刻,便定了下来,重新刺向她。 “哦,是吗。”他的唇角轻轻勾了勾,缓缓开口,“那是他弄你弄得舒服,还是我弄你弄得舒服?” 说罢,他就着那淫液,将手指粗蛮地插入了她的阴道。 指尖破入穴口的瞬间,她发出痛苦的惊叫和咒骂,他也随之惊到,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慌。 只是进了两根手指而已,即使已经水液泛滥,汩汩热流顺着他的手指涌向掌心,他却还是动弹不得,手指被穴中嫩肉死死绞缠。 怎么会紧成这样,像是从未被触碰过。 他皱了眉,沉叹一下,不再试图抽动,而是用指腹在穴壁上轻缓勾动,并且吸住她充血的肉唇,高挺的鼻梁深深陷入那片湿润的软肉。 一声尖锐的吸气声划破轻响的水声,任知昭快要窒息了。 她被限制了肉体的自由,给予了无尽的快感,除了承受,她别无选择。 肉珠在啧啧水声中,被卷入舌尖上下拨弄。穴道因为拨弄的快感和指腹的按摩,不断收缩着愈发放松,直到彻底接受了手指的侵入,并溢出决堤般的淫水将它们完全包裹。于是,那试探的勾动,变为了高频的抽插与按压。 任知昭的脚抠到几乎变形,克制的红印从前胸烧到耳根,额前渗出的细汗浸湿了她的发丝,乱七八糟沾到了脸上。 最终,她还是叫了出来。呻吟从喉间溢满而出,染着哭腔,微弱抖动。 他本是可以把她的嘴巴也贴上的,那张叫骂个不停的嘴。但他没有,从一开始就没有,因为他就是要听她这声欲望宣泄的叫喊,她也知道他想听。 所以她认输了。自暴自弃地呻吟,自暴自弃地接受。若不是胳膊被捆在了身侧,她会伸手将十指插入他的漆黑发丝,来帮助自己承受这场快感的急风骤雨。 一年前他们匆匆分离,她告诉自己,再也不要坠入情爱的网。 一年后,他逼迫她再次与他陷入不伦,那样冷酷,那样强硬。 可他并不一直都是这样的。曾经他是最珍爱她的哥哥,把她捧在手心里,连大声讲话都不舍得。 在神志彻底沦陷混沌之前,任知昭短暂地忆起了任子铮的好,忆起了他们之间所有的错误。 “任子铮……”她最后一次无力地咒骂,“你……我杀了你……” “昭昭。”他说,“你已经杀过我一次了。” 你最大的错误,是没有杀死我。 002.非主流与少爷病 一切错误的开始时,任知昭还是个孩子。 一个说不上多简单,但也没什么坏心眼的孩子。 放学后,她不会立刻回家。倒不是和那些鬼佬同学们去吃喝玩乐,或者吞云吐雾的,她对这些没兴趣。 如果不需要练琴,她多半会去斯卡布罗的崖壁上坐坐,坐到饭点,坐到她不得不回去,面对她不想面对的人。 那可能是她在整个多伦多城中最爱去的地方。 一是因为,那里风景优美,离家也近。 二是因为,崖壁面向的安大略湖,实在太像大海了。水天一色,无边无际。 湖水在九月初的艳阳下,蓝得叫人心神恍惚。恍惚间,任知昭会觉得那是太平洋,而大洋的彼岸,是她思念的故乡。 她望着远方,摘下束着头发的皮筋,让扎在头顶的发髻自然散落。 她的头发很多很粗,有些毛躁。白日里会让她觉得热,但在这有风的崖壁上,可以替她遮盖住裸露的肩头,刚刚好。 她半眯着眼,高饱和的水天让她的眼神有些无法聚焦。正好手机在此刻震动了,让她可以将目光收回来歇一歇。 她从书包的外袋中掏出手机,来电显示是“RZZ”。 “干嘛?”她接通了电话,语气没多少耐心。 “回家吃饭了,下来。”电话那头的人,语气倒是很平淡。 任知昭低头看了眼脚下,悬崖峭壁,白沙细浪。那片平静的蓝,应该可以将她柔软的身体瞬间拍成一滩好看的红。 “下来?”她笑了笑,“那我跳了啊。” “......”电话那头深吸了口气,“下到停车场来,车子又开不上去。” 也许有一天会跳吧,但不是今天。 任知昭乖乖下到了湖滩边的停车场,一屁股坐上了那辆熟悉的黑车。 那是哥哥拿到驾照后,任军送他的十七岁生日礼物。 什么好的东西,都是哥哥的。 她系好安全带,盯着挡风玻璃外的一排排车,不打招呼,也不做声,却能感觉到来自左边的直勾勾的注视,叫她发毛。 任知昭想着这人估计是少爷病又犯了。 她于是眼睛那样睨向驾驶座上的他:“我裤子干净的,垫了纸,没直接坐地上,手也没乱摸。” 显然对方关心的却不是卫生问题。他指了指眼睛问:“你被人打了么?” 靠,没眼力见的蠢直男......任知昭在心里翻着白眼,却还是翻下遮阳板,打开了镜子。 她的化妆技术还是稚嫩的。本就粗糙的烟熏妆,经历了一天的折腾,早就花了。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黑色的眼影晕染了整个下眼睑,睫毛膏也结了块,确实像是被人抡了两拳的熊猫眼。 行吧,丑就丑吧。看够了没,可以走了吧。 可车子却依旧没有发动,对方还在用那令她发毛的目光注视她。 任知昭当然知道他在看什么,因为她今天在学校也被同学们这样看了—— 上身是一件宽松的长款骷髅印花背心,两侧完全掏空,露着两根麻秆一样的手臂,和全部的抹胸。 下身是一条超短牛仔裤,被长背心盖了住,乍一看像是没穿裤子。 胸前迭挂了一大堆或长或短的锁扣,珠链,十字架,手腕上也迭了一堆凶器般的铆钉皮手环。 她知道,她穿着不得体,不像学生,像个混子,像个非主流。 然而对方看了半天,最终却只是来了一句:“悬崖上风大,下次上去带件外套吧。” 言毕,他终于发动了车子。 从崖壁公园开回家,十分钟都不要。两个人都不说话的话,很快就能熬到家了。 可她亲爱的哥哥却偏要没话找话:“高中第一天感觉怎么样?” 高中第一天,怎么样? 说实话,还不错。 任知昭自知性格不够开朗,甚至还有些阴郁,在这帮笑起来必须把全部牙齿都露出来的西人小孩里,是很难吃得开的。因此,来加拿大四年了,她也没交到什么朋友。 然而今天,老天似乎终于肯眷顾她可怜的社交生活了。 因为是开学第一天,任知昭早早就来到了第一节课的教室,在前排占了个座。 很快,一个打扮像rapper的男孩奔她而来,将书包丢在了座椅上,向她打了个油腻的招呼,便大摇大摆不知去哪儿了。 她想着,这就是她接下来一整个学期的同桌了。 结果在她百无聊赖地翻着课本时,耳边传来“哐当”一声。 她抬头,看到嘻哈男孩原本占座的那个书包,被人毫不客气地放到了地上。 干出此等壮举的英雌,是个漂亮又时髦的亚裔女孩,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坐上了那张被她“强取”的椅子,好看的粉色指甲在手机屏幕上飞快敲击,头也不抬地招呼:“嗨,我是海莉。” 任知昭瞠目结舌地看着她。 见任知昭没反应,女孩放下手机看向她,嘴角浮现笑容:“我喜欢你的装扮,像《皮囊》里的Effy,很酷。” 居然有人能欣赏她的风格。任知昭想着,她是不是要有朋友了? 然而这些事情,她当然是不想和哥哥分享的。关他什么事呢?还真把自己当哥哥了。 “任子铮,我们玩个游戏好不好?”她望向窗外,“谁再说话谁就是狗。” 于是直到停下车,直到进家门,直到任知昭给他使眼色,暗示他帮她打掩护,任子铮都没再同她说一句话。 他只是径直迎向了朝着门口而来的王桦,用自己高大的身体堵住了她的去路,将她拥回了厨房:“妈妈,看看你做了什么好吃的。” 有哥哥的调虎离山,任知昭悄摸摸上了楼,火急火燎将脸上的黑煤炭全洗了去,手忙脚乱地将那些都绞在了一起的链子卸下,又一股脑脱下她那身盖不住皮肤的行头。 等脱没了,她才意识到自己没拉窗帘。 不过也没关系。 从她房间的窗户望出去,是一幢一层的平房,有些距离,应该看不清她。 再往前,就是安大略湖了,看得自然是没有崖壁公园那么直观壮丽,但也能瞧见。 得益于那幢平房,虽然与湖有一街之隔,他们家勉强也能算“湖景房”了。 “也好也好,离水太近了潮!”一年半前刚搬来时,王桦是这样评价的。 “昭昭,下来吃饭!” 任知昭的思绪被王桦的喊叫拉了回来。她随便套了件小女孩该穿的衣服,匆匆下了楼。 任子铮看着大变活人了的妹妹坐到桌边,手在头顶摸来摸去扎着马尾,清清爽爽,素面朝天。眼睛小了一圈,眼角还沾着些没擦干净的黑屑子,有些好笑。 “来,铮铮,洗碗机洗过的。”王桦越过她女儿的身体,给任子铮递了双碗筷,便又端菜去了。 他接过碗筷,看了眼他妹,又看了看厨房的方向,眼神有些虚,拿过餐边柜上的酒精,在纸巾上喷了几喷,小心地擦拭起来。 “作!” 果然,他的小动作还是没能逃过从后方而来的任军的眼睛。 “少爷病!”任知昭也跟着附和了一句。 任子铮自知有病。但是没办法,不做这些,他浑身难受。 “说什么呢?”王桦端着两盘菜走了来,先放下一盘,“来,你的毛蟹炒年糕。跟上海的不好比,将就吃。” 冒着热气的佳肴落在了任知昭眼前。她上一次回上海,是去年年初,王桦回国和她亲爹办离婚的时候。可惜那时候季节不对,没能吃上毛蟹炒年糕。 该死的,她已经快不记得正宗的毛蟹炒年糕是什么味道了。 “铮铮,快尝尝,锅包肉。”王桦放下手中另一盘菜,“上次我用错淀粉了,这次特地去买了土豆淀粉炸的,但是跟你爸做的肯定还是不能比。” 任子铮用公筷夹了块亮晶晶的肉到碗中,又用他那消过毒的筷子夹起送到口中:“已经很好了,妈。” 任知昭看着他那犯病的德行,在边上白眼狂翻。 哪有中国人这样吃饭的?不是要扮演一家人么,一家人还用公筷? 反正只要是他任子铮的臭毛病,家里总会给惯着的。 到底怎样才能止住想翻白眼的冲动啊?再这么翻下去,她真的担心自己要得眼疾了。 她只能往嘴里狂炫那浸满汤汁的胖年糕来屏蔽这修罗场的干扰。 “别光盯着碳水吃!” 然而炫年糕也炫不尽兴。任知昭挨了妈妈一筷子,碗里迎来一片苦瓜。 “多吃点苦瓜,下火。” 任知昭吃不了一点苦的东西。她把那苦瓜直接丢进了王桦碗里。 “不许挑食!这边苦瓜不好买的。” 不好买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它难吃啊! 可怜的苦瓜被卷入了拉锯战,被王桦丢回了女儿碗中。 任知昭懒得张口,看也不看,直接将苦瓜又丢进了一旁任子铮的碗里。 做完这个举动,任知昭的头皮都麻了。 后知后觉,但已经晚了。 她往她那个洁癖哥哥的碗里扔了一筷子被丢来丢去,沾着她筷子上口水的食物…… 不光是她,王桦和任军也愣住了。 当然了,当事人也愣住了。 然而他只愣了约莫三秒,便夹起那片苦瓜,吃了下去。 003.是加拿大人不是中国人 一对儿女性情都古怪,这似乎是他们家的共识。 尤其任子铮这样智商过人的孩子,做什么事肯定都是有原因的。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谁都不想,也不敢深究。 王桦第一个回过神来,在边上拉开了三罐啤酒,化解气氛。 “来来来,我们仨来搞一个。庆祝我们昭昭成为高中生,也庆祝铮铮过几天就上大一啦。” 任知昭很自觉地伸手去够那啤酒,被王桦一筷子打开:“你喝你的苹果汁!” 老天奶啊,庆祝她却不带她本人,还有王法吗? “凭什么啊?”她撅起了嘴,瞪着任子铮,“任子铮也没成年啊!你给他喝,我报警抓你哦!” “妈,我也喝苹果汁。”任子铮于是也没接那啤酒,而是给自己倒了杯果汁。 真是乖巧懂事知书达理的好大儿啊。 “行吧,那就我们俩喝吧。” 王桦将那啤酒收了回来,两罐全推到任军面前,非但没点扫兴,看着任子铮的眼中满是欣慰。 他们在王桦的带领下碰杯。任子铮只做个样子,杯子自然不会真碰上去的。 这会儿又嫌了?什么怪人。 “我们铮铮,这么小就要上大学了,真是不容易啊!”几口啤酒下肚,王桦咂嘴道。 “嗐,你别提,当初他们学校还建议我给他跳三级呢,我说那哪儿行啊!孩子学习是跟上了,心智发育咋跟得上?还好最后没听他老师的,只给他跳了一级,否则十五岁就要上大学了,岂不是荒唐?”任军以一种凡尔赛的方式,将他儿子再次夸耀了一番。 “我看铮铮心智挺成熟的,不比那些二十多岁的差。早上大学,一个人生活,都没问题。”王桦跟任军一唱一和,完了话锋一转,“哎对了,你市中心那楼花咋样了?” “盖着呢,我寻思还得再两年吧。”任军说,“老外做事儿效率低,你也不是不知道。” 他们说的是任军前两年买的,打算等任子铮一成年就转到他名下的投资房,就在他大学附近。 真是天之骄子啊,小小年纪,啥也没干,啥都有了。 “也好,等铮铮再大点儿再自己住,我们也能放心点。”王桦眼珠转了转,不知在想什么。任知昭注意到了。 “哎,以后一家人这样一桌吃饭的机会可能越来越少了。铮铮以后……” 后面任军叨叨啥,任知昭已经完全听不进去了。 铮铮天才,铮铮跳级,铮铮成熟,铮铮懂事,铮铮写代码,铮铮弹钢琴,铮铮铮铮铮铮…… 你们三个过去吧。 “爸,妈,我就算去市中心住也会经常回家的,四十分钟车程而已。”任子铮终于忍不住也插了句嘴。 回家干什么?赶紧搬出去吧,烟花爆竹,香槟庆祝,喜大普奔。 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有些灵感。晚上,任知昭在她的MIDI键盘前磨了好久,导致她第二天起得晚了。 按学区分的公校离家很近,任知昭想着磨到最后一刻出门也不要紧,便又开始了她的例行装扮。 今天穿一条灰色做旧裙子,侧边同样是开叉,裙摆做了破洞设计。平铃乓啷的链条们不能少,再配双黑色渔网袜,黑色马丁靴……搞定。 其实这身风格是任知昭最近才开发的,也不知道热度还能保持多久,且穿且珍惜吧。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很是满意。希望今天的眼妆别再晕了。 她戴着耳机下了楼。想着今天也能见到海莉,心情还不错。 然而这样的好心情,却在门口撞上回家取忘带的文件的王桦时,碎了一地。 迎面撞上一位“性感成熟”的“曼妙女子”,王桦还以为自己走错家门了。 但定睛一看,那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她芳龄十四的女儿。 “你……你这什么……你要去哪里……你脸上……你这穿的什么东西啊?!”王桦头晕目眩,语无伦次。 “去上学,脸上是妆,穿的是衣服……”任知昭也慌神了,却强作镇定。 怎么才第二天就被发现了啊,也太衰了吧…… “衣服?!你管这叫衣服?!”王桦尖叫着扯住那被女儿称为衣服的破布,“你在发什么神经?!你是要去……去……” 王桦是个知识分子,太难听的话她说不出口。 “把你这身垃圾给我换下来扔了,现在就去!” “凭什么呀?这叫grunge风格,我喜欢。”妈妈这话叫任知昭不乐意了,“这里是加拿大,没人管你在学校穿什么,你不能干涉我的穿衣自由。” “你个小屁孩你有什么穿衣自由啊你?!你看看自己还有点学生的样子吗?!”又来自由论,王桦听了就头疼。 “学生是什么样?我同学他们——” “我管你那些鬼佬同学怎么样!你是中国人——” “我已经不是中国人了我是加拿大人!”任知昭终于抬高了音量,看着妈妈的双眸都在震颤。 不是你要把我强行拉来加拿大的吗?不是你让我离开故乡,离开爸爸,离开一切的吗?那你就要接受我已经不是中国人了的事实啊。 她们互喷怒火时,任子铮已经晨跑归来。 他站在门口,握着耳机,置身战火边缘,有些不知所措。 同样不知所措的还有王桦。她能领略到女儿话里的深意,她知道,女儿的怨已不是一天两天。 王桦看了眼时间,又看了看门口的任子铮:“我得走了,先不跟你搞——铮铮,你盯着她换身正常的衣服,脸上的东西也给我洗掉!” 说罢,她便唉声叹气地冲出了门,留下这兄妹二人,你看我,我看你。 任知昭捡起地上的书包,走到门边,冷冷地瞥着任子铮。 任子铮也没什么表情,只是从玄关柜中随手拿了件薄外套递给她:“披件外套吧。” 她直接撞过他拿外套的手向门外走去。 “昭昭!”任子铮抬嗓喊住她。 他拿着外套,大步向前,伸出一只胳膊将她拦在身前:“我正好要去趟新房,顺道捎你。” 任知昭抬头看他——胳膊结实,身子像堵墙;脖颈上还有汗珠,滚入衣领;白T恤被汗液浸着贴在前胸,透出些若隐若现的线条。 他晨跑完不需要洗澡了?满身的汗又不嫌脏了? 随便他,要捎就捎吧,省得她走路,正好。 在早高峰捎她显然不是个好选择,走路估计都能快点。 一路无言的任子铮,盯着那些没章法的车辆,眉头紧蹙。 任知昭一直头贴着窗子发呆。她的白日梦,却突然被一声刺耳的喇叭叫打断了。 “接送学生的车道不能停的这些蠢货是不长眼睛吗?!还是说看不懂路牌?!看不懂路牌就别开车!” 任子铮路怒了。一向温和冷静的任子铮,竟然路怒了,一边狂拍喇叭,一边还骂了出来。 任知昭看向他,诧异中夹着些许不安。 察觉到了妹妹的注视,他缩回了拍喇叭的手,咬了咬嘴唇,似乎是尴尬。 被他激情辱骂的汽车中,走下一个男孩和一位妇女。 妇女在男孩的头上揉了两下,说着什么,最后让他去了。 任子铮的视线有些晃。 “你就在这儿下吧。”他垂下眼眸,声音恢复了平静,“外套拿着。” 任知昭不知道该作何反应。她接过外套,只想着赶紧逃离这奇怪氛围。 “昭昭——” 她走了两步,又被他叫住。 “你放学后的钢琴课,我来接你。” 004.夏威夷披萨 任知昭用她的“穿衣自由”争来的这身行头,今天又受到了海莉的赞叹。 然而奥布莱恩小姐却看不下去了。果然没有哪个国家能包容未成年学生搞成这样,自由如加拿大,也不行。 奥布莱恩小姐是第一节数学课的老师,也是他们的homeroom老师,相当于中国的班主任。 下课时,奥布莱恩小姐点了点任知昭,示意她单独留下。 “这才第二天,你惹什么麻烦了?”海莉收着书包,完全察觉不到问题。 任知昭耸了耸肩。 “祝你好运吧——对了,你带午饭了吗?”她接着问。 任知昭摇头。爸妈工作都忙死,谁给她带午饭,她去食堂吃就行。 “我也没有。那中午放学咱们去对面买寿司吧,我在校门口等你。”海莉说完,对她眨了眨眼睛。 等学生终于都走光了,奥布莱恩小姐把任知昭唤到讲台边,推了推眼镜道:“菲比,虽然学校鼓励学生张扬个性,但也要有个度。你这身衣服,肯定是不符合校规的,昨天我没说你,你一天比一天夸张。别的我就不说了,你至少要把胸遮住吧?希望我明天看到你,可以穿着得体——菲比?菲比?你在听吗?” 菲比,是任知昭的英文名。直到今天,她还经常会反应不过来那是在叫她。 这个名字是她刚来加拿大上小学时,ESL语言班的老师给她起的,她不在意这个。 哪怕叫她约翰大卫的,她也不在意。 知昭知昭,知晓光明,多好。菲比是什么东西?对于她来说,就是个音,没有含义。 任知昭算有语言天赋的,年纪小,适应也快,在ESL班只呆了半个学期就转去普通班了。可当时随意起的名字,却伴随她到现在,很可能还要伴随一生。 “哦,我知道了。”任知昭被唤回过神来,悻悻应道。 奥布莱恩小姐上下瞧了瞧她,眼中透着中年人的疲惫和无奈。 她低下头收拾讲台,不再看她,口中喃喃,语气有些木:“你们这个年纪的小孩,我是懂的,喜欢把情绪和态度穿在身上,像是一种宣示,一种表达。很快你会发现,这么做其实没什么意义,除了吸引些想伤害你的人,没人在乎你的那些态度。” 任知昭听不明白,有些不耐烦了。她的不耐烦,老师显然也能看出来。 青少年就是这样,能怎么办?谁也不想管,但工作还是得做。 第二节课是法语。下课后,任知昭准时在校门口赴约。 午饭时间,学校对面的小商圈里挤满了学生。显然大家对食堂那些饲料接受度都不高。 任知昭和海莉买了寿司,回到学校的大草坪上,找了处树荫,席地而坐。 阳光明媚,微风轻拂,偶有几只加拿大鹅悠然停留在草坪上作伴。学生们三三两两坐在草上,用餐,欢笑,交流,好不惬意。 海莉盯着任知昭碗里的吞拿鱼卷不说话。任知昭见状,把碗递了过去。 海莉欢喜地夹了两个去,也把自己的碗递给她。 任知昭看了眼她碗中红呼呼的辣三文鱼卷,摇了摇头:“我不吃辣。” “你一个亚洲人居然吃不了辣?”海莉边嚼边疑问,好像这是她第一次见到吃不了辣的非白人。 任知昭望着远处的人群,有些思绪涌上心头:“我是上海人,我们那儿不太吃辣。” 听她这样说,海莉似乎也陷入了一些思绪。 她默默了一会儿,然后淡淡道:“我妈妈是香港人,爷爷是韩国人,奶奶是越南人,我只会讲英语……你说我是哪里人?” 任知昭看着海莉,搡了搡她的肩膀:“你是加拿大人。” 说完,两个少女都笑出了声。 他们这样的孩子,哪里都是家,哪里也都不是家。 谈笑间,任知昭注意到,她一直看着的那个人群,迎来了几个提着乐器的男生。 男生们和人群一一击掌招呼,又在人群中的几个女孩身边坐下。青春洋溢,潇洒自在,扎眼得很,好像任知昭看的那些美国校园电影中的一幕。 “他们是我们学校的摇滚乐队,‘夏威夷披萨’。”注意到任知昭的目光,海莉挨到她耳边给她解说,“成员换了好几届了,这几个都不是元老了。” 他们虽是一大群人,但任知昭的目光最终只落在了那个正在给贝斯调音的男孩身上。 人群中谁是明星,海莉也能看出来。 她也看着那个方向,接着解说:“那个是邓肯,邓肯·柯林斯。他是十年级的,在原来初中就挺受欢迎,可多女生喜欢他了。” “哦?那你呢?”任知昭打趣。她知道,海莉这样的校园女王对男生的经验不少。 “我什么?”海莉皱眉,“我不喜欢白人。” 任知昭远望少年在琴弦上滑动的手指,嘴角轻扬:“我不挑。” “你还是挑一下吧!”海莉撞了下任知昭的肩膀,“那家伙十有八九是个玩咖,我都驾驭不了,你可不想招惹这样的男生。” “海莉。”任知昭收回了目光,“你怎么什么都懂?” “我们高中的孩子,大多都在隔壁读的小学初中,大家互相都认识,没什么藏得住的。菲比,你刚搬来这边没多久,可能不了解。” 确实,任知昭的小学不在这个学区。那时候王桦和任军还没结婚,他们还没搬来这里,她自然也不会在这个学区读书了。 “那你怎么不和你原来的朋友一起吃午饭呀?” 任知昭终于还是问出了心中的疑问。被海莉这样的女孩青睐,她是有些受宠若惊的。 “你比较有意思嘛。”海莉上下打量她,狡黠地笑,“但我和我朋友还是一起玩的。今天放学后我们会去看电影,你一起来吗?” 竟然可以通过她认识更多朋友吗?任知昭心中雀跃。 她的社交需求很是别扭。她需要独处时间,却也害怕孤独;她渴望被接纳,被关注,却又不想必须迈出那一步。 所以,当有海莉这样的人主动向她张开双臂时,她会立马卸下自己的满身利刺,露出那甚至可以说是不值钱的样子。 不过雀跃了两秒,任知昭便沉下了眼眸。 “我想去,但我今天得上钢琴课。” “噢……那周四呢?我们去逛街。” “周四我有小提琴课……”任知昭反复戳着她碗里的寿司,都快被戳成鱼肉拌饭了。 “我去,你真假的!”海莉一口差点喷出来,“你也太辛苦了吧,你是什么少年莫扎特吗?” 任知昭苦笑。什么莫扎特,差远了,不过是她从小学的东西,都习惯了。 “那不如明天中午你和我们一起吃饭吧,他们肯定会喜欢你的。” 任知昭收着吃完的垃圾,听了海莉的话,点了点头,眼中又亮了起来。 “不过你要是真对那个邓肯有兴趣,又是小莫扎特的话,我听说夏威夷披萨在招新,你可以去试试。” 话锋转了回来,任知昭重新望向那个方向,却对上了邓肯远远的目光。 他在看她这边。不确定在看什么,但确实是在看她这边。 她倏地低下头,继续收她的垃圾。 下午课之前,任知昭特地留意了一下走廊里的公告栏。 在一堆精致的社团海报中,她果然看到了那张夏威夷披萨的招新广告,跟用word文档做的似的,反倒醒目。 “喜欢钢琴吗?喜欢摇滚乐吗?喜欢夏威夷披萨吗?带一支练习曲,一支弹唱曲目,来试音我们的键盘手吧——” 任知昭微眯双眼,读得仔细。太仔细了,以至于她没注意到,有人也在仔细看她。 “有兴趣吗?” 仔细的阅读被一个男声打断,任知昭吓得一个激灵。 她抚了抚前胸,侧过头看向声音的主人——是邓肯。 他一手撑着墙,一手提着琴包,低头看着任知昭。 一头浅棕色的头发被风吹得有些乱,看着她的双眼,像安大略湖的水一样蓝。 “你们是什么风格的摇滚?”任知昭的眼神到处晃,不知道该往哪儿放。 “另类,独立。” 邓肯说着,上下打量任知昭,最后视线落在了她胸前,那里挂着个缠着荆棘玫瑰的十字架,驱逐着他人的目光。 他勾起了嘴角:“你喜欢grunge?朋克?” 任知昭不应声。她对摇滚乐实际没什么兴趣,她只是喜欢这个风格的装扮而已。 “来试试吧,我们还没有过女性成员呢。” 邓肯站直了身,从包中抽出一张那设计简陋的海报塞到任知昭手里,便转身离开。 “下周五中午十二点半,在礼堂!” 走到一半,他又回头对任知昭喊了一嗓,整个走廊都回荡着他的声音。 “——希望可以见到你。” *ESL: 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所有英语非母语学生在上常规英语课前必须先上的语言课。 005.哥,你怎么了 任知昭不确定自己对钢琴是什么感觉。 就像生活中的很多事一样,存在就存在了,没人会管它为了什么而存在。 因为从小学,所以就一直学了。除了音乐,任知昭也不知道自己还会干嘛。 今天余下的时间特地让老师帮她准备了首练习曲。等弹完,任子铮已经准时在门口等她了。 任子铮今天怪得很。早上路怒,傍晚在车上又神情严肃,一路无言。 任知昭虽不想跟他讲话,但他不主动同她搭话,她反倒有些不习惯了。 她隐隐总感觉自己似乎忘了什么事,但又懒得去细想。随他去吧。 等到了家门口,她刚想示意任子铮继续给她打掩护,便看到王桦早就守在门口恭候她了。 “我不是叫你换掉的吗?!”王桦抱着双臂堵住女儿的去路,劈头盖脸就是呵斥。 任知昭从她身侧直接钻了进去,任子铮也跟了进去,两人都像哑了一样。 “你没盯着她换掉吗?”王桦转向任子铮,语气有些冲,但对上对方凝重的神色,又立马作罢。 “你还给我说什么穿衣自由,什么学校不管?!”她将怒火重新转回了女儿身上,“你们学校老师都联系我了,说你衣着不得体,说我怎么让你出的门!——” “我知道了,明天不穿了。”任知昭打断了她的话,语气还挺诚恳。 女儿的秒怂让王桦有些手足无措。显然她为了对方的顽抗准备的长篇大论是白准备了。 她的气口上还冒着烟呢,扑不掉,最后只能憋出句:“你……你们老师的话你就听,我的话你就不听是吧?” 任知昭闭眼深吸了口气,什么也没说,扭头上楼,脚步重重。 “哎,早知道就送她去私立学校了——” 王桦还在埋怨着,任知昭很快又“咚咚”冲了下来,踏得那楼板都跟着震。 她手提个大包,头也不回地冲出了家门。 “吃饭了你跑哪儿去!——铮铮,你不管她!” 王桦叫嚷着一把拦住了似乎是想跟上去的任子铮:“这孩子,给她惯的。让她去!我们吃饭。” 任子铮沉下眼眸,被王桦拉着乖乖坐到了桌边。 没有任知昭的饭桌,清净得很。 “昭昭呢?”任军看着老婆和儿子,问道。 “被我说了两句,跑出去了。”王桦端起碗扒了口饭,“不管她,饿了自己就回来了。” “哎,别说孩子了,昭昭这个年纪正叛逆呢,正常。”任军边说着,边用自己的筷子夹了些菜,直接放进任子铮碗里。 他直直盯着儿子以及他碗中那筷子菜,目光严酷,挑战似的。 任子铮低头看着自己的碗,嘴角的肌肉微颤。 王桦懊恼得很,无心去顾及这爷俩在干什么,自顾自地嘟囔:“你是没看到,她今天穿得跟个……哎算了不说了,吃饭。” 嚼了几下,食之无味。王桦把碗重重撂在桌上,又接着抱怨:“叛什么逆,铮铮不也青春期,他叛逆了吗?哎,昭昭要是能有铮铮一半懂事就好了。” “懂事”的任子铮,此刻正用筷子把碗中的菜一点点扒拉到边缘。 最后,他突然抬起头闷声道:“爸……” 他看任军的眼神中似乎有一些期待。 “干啥?”任军盯他的眼神中也有期待,期待他把自己给他夹的菜张口吃下去。 任子铮的双眸彻底熄灭了。 他倏地站起身,撂下一句“吃好了”,便离开,留下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王桦,以及叫嚷着“才吃这么点儿”的任军。 任子铮最后还是跟了出去。 他知道要去哪里找任知昭。 他将车停在老地方,只身向着山路上走去。 这个点的崖壁公园里,路边的花草被暮色染上金黄,三两饭后来散步的家庭从任子铮身边经过,有说有笑,显然是享受着自然的拥抱和家人的陪伴。 任子铮回头看着他们,有些恍神。 也还好他恍神了。顺着那些行人,他看到崖下的石滩边,一个小小的身影正站在水里,手上举着什么东西。 那是他妹妹,远远地他一眼就能认出。 还好他没走多远,不然要白跑一趟了。 他原路折回下坡,向着湖走去。等到了滩边,任知昭已经不见了踪影。 任子铮的心下意识地抖了一下。不过视线一转,他的心很快又安了下来。 任知昭正坐在不远处的长凳上,抱着脚低着头,不知在干什么。 任子铮上前,看到她抓着自己的脚,正在擦拭脚踝上的一处伤口。她的渔网袜被刮坏了,被她全扯了下来丢在地上。 一双精瘦的小腿进入自己的眼帘,定在了那儿。任知昭抬头,看向来者,语气冲得可以:“你来干什么?怎么,你也要教育我吗,说我穿得像鸡?” 任子铮没说话,直接在她身边坐下,伸手一把抓住她的脚踝拽向自己。 任知昭惊声,差点失去平衡。她的整条小腿被他搁在了他的大腿上,身子向着他侧坐过去。 她下意识地猛挣了两下,却被对方死死钳住。 “别动。”任子铮稳稳将她的小腿按在自己大腿上。她的脚踝在他的手中显得很细,那点挣扎的力道对他来说也显得微不足道。 任知昭简直莫名其妙。她这脚可是在马丁靴里闷了一天,在湖水里泡过,又在乱石上踩过的,对他任子铮来说可不得是生化武器? 见妹妹不再挣扎,任子铮避开目光,脱下自己的外套,盖在了她的大腿上。 她穿的是裙子。扭了半天,又是抬腿坐着,里面露出来了,她自己都没意识到。 两个人的脸都有些隐隐发热,两个人也都不知道彼此的脸正隐隐发热。 现在是什么情况?诡异得要命,任知昭不喜欢这种感觉。 她看着任子铮从包中取出他随身带的酒精和纸巾,任由他给自己消毒,擦拭。 “嘶——”有一点刺痛。 “忍一下,马上就好。先消毒,回去再用纱布给你包一下。”他捏着她的脚,细细擦拭,“这些石头很锋利的,以后不要光脚在上面踩了。” 任知昭不常有机会能细看任子铮,和他相处的时候,她大多没什么耐心。 但此时此刻,她的视线几乎是被迫落在他低头的侧脸上。 他上唇有些翘,鼻子高高的,认真的时候眉头那样锁着,浓密的眉睫被夕阳染得要透光。 任子铮是典型的东北男孩,皮肤白,眉眼立体,个子高,骨架大。 因此,他握着任知昭脚踝的手也显得挺大,骨节突出。 虽然是东北人,但不同于任军,任子铮讲普通话几乎没有任何口音。 除了个别咬字略带英文发音的习惯,他的普通话,不带任何地方特色,十分中立。也不知是他有意为之,还是他八岁就来了加拿大,口音被淡化的原由。 她对他的过往一无所知。 任知昭看得有些出神。出神间,早先在车上那种似乎忘记什么的感觉又涌上了心头,且那感觉,越来越清晰。 “好了。”任子铮放下了她的脚,对上她的双眼。 “哥。”她突然这样叫他,“你怎么了?” 他怎么了? 他怎么了,一整天了,王桦没问,任军也没问,没人问。 妹妹问了。 现在是夏令时,不熬到晚上八点,那夕阳悬在湖面上,就是不肯下去。 任子铮的目光定在了远处的湖面。那液态的明镜,映射着落日最后的辉煌。整个世界,一片橙红。 “昭昭。”他轻轻开口,“今天是我妈妈的忌日。” 006.哥哥的过去,她不关心 任子铮的生母,任知昭在相簿里见过。 她年轻漂亮的容颜,永远定格在了三十多岁的年纪。 任子铮其实不怎么会想到妈妈。妈妈的音容,在他脑中早已模糊成了一个符号。要不是有照片,他可能早就不记得妈妈长什么样了。 只是今天不一样,今天是妈妈离开的整整第十个年头。 真正的死亡,是被世人彻底遗忘。任子铮觉得,总得有人记得。 从他有记忆开始,妈妈似乎就是病怏怏的。在他七岁那年,妈妈彻底离开了他。任子铮想着,那对于她来说,或许也是种解脱吧。 他觉得任军曾经应该也是深爱过妈妈的,因为妈妈去世后,在他的记忆里,任军的状态是很不好的,甚至到了根本无法在他们共同生活过的空间里继续居住的地步,似乎处处都是她的鬼魂。 一年后,任军便离开了那鬼魂,带着年幼的任子铮移居加拿大,投奔他在加拿大做生意的哥哥。 像大多数中国父亲一样,任军对儿子是缺乏交流的。年幼丧母的任子铮,没得到过多少来自爸爸的安抚与开导。 他该如何哀伤?哀伤多久是正常的?今后没有了妈妈的人生,他又该如何应对?没有人告诉过他。 他不记得爸爸有和自己好好谈过妈妈的离世,甚至连移居加拿大这么大的事,爸爸也从未和他沟通过。还在适应着没有妈妈的生活的任子铮,很快又被拖到了一个全新的环境。 奔四的年纪,在陌生的国度重新开始并不容易。任军从此一头扎进了工作,和儿子本就有限的沟通,更是所剩无几了。 也许他是觉得儿子聪明又懂事,无需他操什么心吧。任子铮也确实如此,一个八岁的孩童,几乎是自己把自己养大的,从学习到生活,都没有叫爸爸插过多少手。 偶尔,任子铮也会羡慕任知昭能有妈妈的唠叨。 任子铮的心事,任知昭自然是不清楚的。 她也从没觉得他有多惨过,她反倒是认为,妈妈对这个继子的关心并不比对自己的要少,有些时候甚至是偏袒至极,都搞不清他俩到底谁才是亲生的。 不过任知昭就是再不喜欢任子铮,看着对方那情绪全部憋在心中的样子,刻薄的话也说不出口了。 “那什么……”她有些别扭地小声道,“妈妈会在天上看着你的。” 听她这样说,任子铮低头笑了。 他知道妹妹对他的那些事儿不感兴趣,他也不想让自己的负能量影响到她。能得到她一句关心,已经足够了。 他于是半开玩笑说:“还是别了吧,干点啥都被看到了,多吓人。” 其实任子铮没有那样的意思,但这话一出口,他自己都觉得怪。虽然任知昭似乎并没有在意,他还是局促地捏了捏手。 身旁的野餐桌上,放着任知昭的电脑,耳机,和录音设备。任子铮看了一眼,立马转移了话题:“你刚才在水里干嘛呢?” “收风吹水面的声音。”任知昭望向自己那些七七八八摊着的设备,不假思索地回答。 她希望可以在下周五之前把最近在做的歌搞完,带着自己的原创去试音,技惊四座。 当然,主要还是要惊到某个特定的人。 想到这些,任知昭就不由得焦虑。 不知道是不是年纪到了,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最近的情绪和想法多到反常。 通常这些心事,她是懒得和任子铮提一个字的,但不知怎的,此情此景下,她突然特别想跟人倾诉两句。 反正她也关心过任子铮了,该轮到他听自己发牢骚了。 “我需要一种很特别的音效,放在我的音乐里面。”她也不管对方听不听得懂,托着下巴开始碎碎念,“类似于在空间里到处移动的声音……我也形容不好,我脑子里面是有想法的,但是我不知道该怎样将我的想法具像化。我试过用白噪音,也录过一些别的素材,但是用我现在的这个软件都做不出来我要的效果。当然,也可能是我水平太次了吧。” 说罢,她发出了声不该属于少女的沉重叹息,目光飘向了远处的落日。 她没注意到,一旁的任子铮,手早已摸上了她的电脑,光标在她那被塞满了的音轨上游移。 这牢骚发起来就停不下来了。任知昭不在意他的反应,纯把他当个树洞,用自嘲的语气继续自顾自道:“哎,你说我是不是挺傻的,明知自己没什么天赋,也明知搞音乐最重要的就是天赋,却还偏要不断去撞那南墙。” 尽管任知昭本人不在意,任子铮却听得很认真。 这似乎是妹妹第一次对自己讲这么多话,且句句掏心。 “首先,我不觉得你没天赋。”任子铮看了看她的侧脸,认真道,“你会钢琴,会小提琴,会吉他,会唱歌,会自己作曲,编曲,对于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来说,能同时掌握这么多技能,已经很了不起了。其次,那不叫撞南墙,那叫努力。现实中有足够的真实案例可以证明,光有天赋是不够的,汗水和天赋一样重要,比如——” “好了好了好了。”任知昭扶着额头打断了他那一板一眼的输出。 早该知道,对着任子铮吐槽,就免不了要喝一口他熬的浓鸡汤,还是不放盐的那种。他那些像AI一样的回应,任知昭光听一耳朵就头大。 她将目光从远处收了回来,便看到任子铮正在自己的电脑上摸着什么。 “我靠!干嘛动我电脑!”她一把将自己的东西抢回来,“啪”一下合了上塞进包里,撅着嘴瞪了他一眼。 然而威严了没两秒,肚子就传来“咕”的一声响,可真会挑时候。 任子铮看着她捂住肚子一脸尴尬的样子,起身轻声说:“回去吃饭吧。你的脚可以走吗?” 她又不是玻璃做的,就一个擦伤而已,怎么就走不了了? 任知昭没理他,弯腰去穿鞋,结果下一秒就因为伤口磨在那坚硬的靴筒上倒抽一口凉气,脚也一下从靴子里蹬了出来。 任子铮像是早料到了一样,将她收好的包背到肩上,又捡起了她的靴子,一手提一只,然后背对她蹲下了身,淡然道:“上来吧。” 007.从头到尾都是骗局一场 其实偶尔,任知昭也会怀疑任子铮对自己的关心到底是不是真的,他是不是有什么所图,在这儿扮演好哥哥大孝子。 但每次想想,她又会觉得,以任子铮的情商处理不了这么复杂的人情世故。毕竟他是个A就是A,B就是B,听不懂玩笑,也辨不出好赖话的人。 所以大多数时候,尽管满身带刺儿样,她还是会受着他的关心,他的好意。 比如像此刻这样,披着他的外套,浑身僵硬地被他背着,背到车上。 不受白不受嘛。别人的好意,给你你就接着。倘若日后有什么代价……那也是日后的事儿。这是任知昭的生活之道。 说来,对她好的人也不止是任子铮。 作为爸爸,作为哥哥,任军和任子铮这父子俩一直是挺称职的,任知昭挑不出什么毛病。说实话,她的那些情绪,让旁人看了,只会觉得是她一个叛逆少女自己在那闹别扭。 这不,她前脚刚进门,任军就迎了上来,将她拉去厨房:“饿了吧,来来来我帮你把饭菜热一热——你说你这孩子,饭也不吃就往外瞎跑。” 他将给任知昭留的菜倒入锅中,又拿起边上一碗切好的苹果塞到她手中,小声说:“昭昭,不跟妈妈置气了,你妈也是关心你嘛。母女之间不生隔夜气,来,把水果给你妈端去,和个好,她在书房里,完了来吃饭。” 任知昭本也没想和妈妈置什么气。她本来也是要去收音的,正好借机战略性遁走。 能屈能伸,逃为上策,也是她的生活之道。虽然被任军吩咐着去体谅妈妈让她觉得着实别扭,她还是端着那碗苹果乖乖去了。 书房里,王桦正对着电脑忙碌,电脑上放着她爱听的歌。她跟着律动轻轻晃腿,聚精会神的,全然没察觉身后微掩的房门被推了开。 门边悄声站着任知昭,看着背对着她的妈妈,一头乌黑茂密的长发随意挽起,露出的肩颈,似乎比过去在上海时圆润了些许。光这样看她的背影,会觉得那是个年轻女性。 任知昭突然觉得恍惚,像是被透明的屏障挡了住,端着那碗苹果,迟迟不上前。 妈妈找到她一直以来苦苦追寻的幸福了吗? 应该是找到了吧。 在任知昭的记忆里,妈妈一直……该怎么形容呢…… 或许是“国外的月亮圆”?妈妈一直都觉得国外的月亮更圆。 她学生时代曾有过出国留学的机会,最后阴差阳错错失了,具体的细节,任知昭也不清楚。但她怀疑,这是她从记事起,妈妈就总是念叨国外的天多么蓝,空气多么清新,食品多么安全的起因,是她心结开始的地方。 王桦虽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却从不喜欢这座城市。 她不喜欢上海的原因,也没少在家人面前念叨,任知昭都会背了,比如人太多,太多的人争有限的资源;比如那些浮华,和他们普通小老百姓都没关系,只让王桦觉得压抑;比如生活成本太高,房价太高,年轻人们还前赴后继地来,王桦都不知道他们要怎么生活…… 那时任知昭还小,上海的中产间似乎是刮起了一股移民潮。她每天听到妈妈说得最多的话,就是什么小区里的老孙把房子卖了去澳洲养老啦,什么赵姐在美国读博的儿子把他们夫妻俩接去生活啦,看他们发的朋友圈,那大房子啊,那绿草地啊…… 起初,王桦的这些憧憬,也只是停留在嘴上说说的程度,任知昭并没有当回事。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样的渴望却不断膨胀,积聚,在任知昭的外婆去世之后,彻底决堤,无法遏制地倾泻而出。 那是一个平常的星期三午后,任知昭被妈妈接走前,正和同学们满地找着一串红嗦了吃。 能在上学的时候突然被家长接回家,同学们都羡慕坏了,任知昭也得意得很。 她没想到,那是她最后一次去学校,也是最后一次见那些同学。 一个月后,任知昭就出现在了多伦多。 根本来不及悲痛的她,直到落地加拿大,进入海关后,才反应过来,哭到让机场工作人员都以为她是被王桦拐卖的孩子。 其实她早该预见了,为了移民的事情,妈妈和她的亲爹任一铭吵了不知道多少次。打外婆去世起,家中每天就只剩火药味。 王桦曾有个大她很多的姐姐,早年因意外去世,任知昭也没见过。外公外婆年纪都大,外公去得早,外婆的离去,带走了王桦对上海的最后一点念想。 外婆留给王桦的那套老破小,一时半会儿也拆不了迁。就算是连着他们家当时住的那套地段并不算好的房一起卖了,也很难在好的地段换一套好房子,把任知昭送去好初中。 可如果用这些钱去国外买房,就不一样了…… 正好那阵子,王桦认识了个做加拿大移民中介的朋友,每天给她忽悠得天花乱坠——让孩子吸着香甜的空气,喝着优质的牛奶成长;让孩子享受好的教育资源,还不用卷;孩子学音乐,以后迟早都是要上国外留学的,不如早点去,适应快,语言问题也没有…… 当时任一铭只觉得王桦走火入魔,都快被人忽悠瘸了。 主要是,和王桦不一样,任一铭有兄弟姐妹,父母健在,工作也满意,他没理由抛下一切跑去国外,他也不觉得国外有吹得那么好。 任知昭那时候也许是过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吧,对于父母每日的争执,她视若无睹。反正从小到大,也没见过他们给彼此好脸色,她都习惯了。 说来也有意思,嘴上虽是说着为了女儿,王桦从头到尾却从未问过女儿对离开故土,去异国生活的想法。就好像她是条小狗,自我意识这一说是不存在的,跟着主人是她的默认选项。 许是厌烦了无休止的争执,任一铭最终还是妥协了,王桦也退了一步——由她带着女儿先一步去加拿大,待她们稳定下来,任一铭再去。 日后想想,任知昭才觉得,或许那天,爸爸是把自己放弃了吧。 “加拿大欢迎拥有不同技术的人来生活。妈妈是工程师,是他们需要的技术。爸爸是音乐老师,他们不需要音乐老师,所以爸爸暂时来不了。等妈妈工作稳定下来,就把爸爸接过来,以家属的身份团聚。” 王桦是这样给年幼的女儿解释她技术移民和亲属团聚的计划的。 于是,在异国的头两年,任知昭几乎都是靠着妈妈给的这点希望撑过来的。 斯卡布罗崖壁,算是任知昭初到多伦多去看的第一个景点。 加拿大的基础教育轻松,下午三点多就放学,任知昭和那些鬼佬同学也没什么可说的。放学后,她经常独自跑去崖壁上,幻想面前是海,幻想海对面是上海,那里此刻应该是凌晨,她的小伙伴,她的爸爸,还有邻居家的阳阳哥哥,应该在睡觉。 那座崖,那片湖,几乎成了她的精神支柱。坐在那里,她会觉得日子是有所期待的。 她的期待,在两年后,被碾得粉碎,挫得灰都不剩。 她意识到自己的人生,就是一张画饼,一场骗局。 008.最好的梦,是梦到自己死去 “干啥呢?杵在这儿,水都凉了。” 愣神的时刻被任军的声音打断了。 他一拍傻站着的任知昭的肩膀,指了指她手中已经不再冒热气的碗。 王桦坚信中国女人体质特殊,碰不得一点生冷,所以她的水果,任军每次都会切好了,用开水泡给她。 听到身后的动静,王桦终于转过身,看到任军推着一脸乌云的任知昭到她面前,讨好地说:“你闺女特地给你切的苹果,先吃点儿再忙。” 早先的气都已经消了,王桦抬头看着女儿那张她再也读不懂的脸,接过她手中的碗,又摸了摸她的手说:“吃饭了吗?” “快去吃吧,都给你热好了,一会儿凉了。”任军推了推任知昭的肩膀。 任知昭没说什么,只是转身向门外走去。 走到门口,她听到身后的任军又用那种打情骂俏的语气说:“看啥呢?这么认真,给我也看看呗。” 她也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什么受虐倾向,明明每每这种时候都叫她头皮发麻,她却还是忍不住回头去看。 她看到任军边说着,边用叉子叉起一块苹果喂到王桦口中。 王桦很自然地咬过那苹果,推了一下他:“一边儿去,我们这工程数据你看得懂什么。” 嘴上埋怨,那语气却俨然是恋爱中的女人。 任知昭瞬间感到一阵恶寒,冲上大脑。 有时候,她会产生那到底是妈妈,还是别的女人的念头。 王桦是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又忙于工作,奔三了还没对象,这可把任知昭的外公外婆急坏了。 两个老人年事已高,大女儿又去得早,二女儿也不小了,不赶紧解决人生大事,他们茶饭不思。 最终,不敌父母的压力,王桦同任一铭相亲,又在半年内与对方结婚生子,一步到位。 作为一名工科生,王桦和任一铭真的聊不到一块儿去。对方是搞音乐的,文艺兮兮,满脑子风花雪月,沟通从未同频过。只是他相貌端正,一表人才,家庭合睦,实在讨王桦父母的喜欢。 王桦产后抑郁了一段日子。 错失留学的机会,和不知道爱不爱的男人结婚,又生了个不知道爱不爱的孩子,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到头了。 只是荷尔蒙的作用实在可怕。很快,母爱就像寄生虫一样,侵占了她的大脑。 在下定决心去加拿大之前,王桦都是认命了的状态。就这样和任一铭搭伙过日子,养孩子吧。 在任知昭的记忆里,父母从未恩爱过。他们像室友一样相处,几乎没有什么交流和肢体接触,如果有,就是吵架。 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任知昭看到电视上男女亲热,会觉得那是假的;很长一段时间,她觉得男女之间,就该是她父母那样。 很好笑,为了移民的事争得急头白脸的那段日子,是她见过父母交流最多的日子。 妈妈在她亲爸面前是冰山,在她面前是严母,只有在他任军面前,会露出这般柔情的一面。 电脑上开始播放林忆莲的《至少还有你》。任知昭觉得呼吸困难,咽喉像是被堵住了一样。 她逃命般跑离了那夫妻恩爱的现场。 桌上,任军热好的饭菜飘着热气,看着就香。 这夫妻俩的厨艺都好,南北相融合,做他们的孩子,应该每天都能饱口福。 可任知昭捧着个饭碗,两眼放空地定在空气中的一个点上,机械地往嘴里扒着白米饭,看不见那些菜一样。 自己是不是个很恶毒的小孩? 妈妈现在那么幸福,做女儿的应该为她高兴才对。 可她完全不会,她只感到了背叛。 恶毒就恶毒吧,她想。人活着,哪有不自私的呢,谁也别说是为了谁。 鼻头有点酸,任知昭用力揉了一下,忽而看到任子铮拿着医药箱向她走来,在她脚边蹲下。 “你吃你的,我帮你包一下。”他说着,拿出纱布。 任知昭没说话,也不看他,由着他把自己的小腿从桌底下拖了出去。 什么伤口的,她都快忘了。她继续那样机械地扒饭,光塞不咽,很快,两颊被塞成了仓鼠一样。 任子铮抬头看她那失了魂的样子,皱了皱眉说:“吃慢点。” 拿筷子的手停止了动作,任知昭目光直直,发出些含糊不清的声音:“哥,好难受。” “对不起。”任子铮还以为是自己力道大,弄疼了她,连忙道歉,“快好了。” 任知昭最终还是没能在下一个周五前把她的音乐做完。 本就不常有灵感,难得碰到灵感,技术还不够,她自己都觉得好笑。 其实她实属是想太多了。说到底就是个高中生乐队的试音,真没她想得那样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 果然,等在后台,看着其他申请人挨个上台展示时,她就发现自己准备过度了。 这些人,有的基本功不扎实,有的听上去甚至像是自学的键盘,还有的虽然演奏没问题,但唱歌完全大白嗓。 轮到任知昭站在台上时,她觉得自己肯定没问题。 尽管如此,望向台下,她还是无法克制地紧张,呼吸都失了规律。 邓肯今天一如既往地打扮随意,衣服像是从衣柜最底下抽了两件随意组合了一样。但他那样,不会让人觉得他不修边幅,反倒像是在展示他有那个资本。 任知昭今天打扮得也简单。身着一条毫无花样的黑裙,稍微画了点淡妆,远看和素颜也没什么区别,邓肯一时半会儿都没认出来她,只顾着低头翻阅她提供的曲谱。 台上紧张到不行的人颤巍着嗓子打了个招呼,邓肯许是认出那声音了,立马抬起头,仔细看了她两秒,原本写满了无奈的脸上顿时露出了笑容:“放轻松,你就当我们都是地里的萝卜。来吧。” 先展示的是练习曲。任知昭深吸了口气,让自己忽视他人的存在。只需按照正常水平发挥就行,没什么问题。她五岁开始习琴,基本功秒杀这些个草台班子,比眨眼还容易。 弹唱曲目,她选了Gary Jules的《Mad World》,很适合她的声线。曲谱她稍作了修改,让其更贴合自己的表演风格。 舞台灯投射下来的光束,将任知昭包裹。她静静站在那里,一人,一琴,哀婉的旋律从指尖缓缓流淌而出。 任知昭讲话的声音没什么独特,唱歌却很不一样。闭上双眼,你不会觉得那声音来自一个十四岁的少女。 台下的几个乐队成员显然也是这样认为的,被她开口惊到了一般,纷纷抬头睁大了眼,聆听她的诉说—— “……And I find it kind of funny 我觉得有些好笑 I find it kind of sad 也有些悲伤 The dreams in which I039;m dying are the best I039;ve ever had 我做过最美好的梦,是梦到自己死去 I find it hard to tell you 我觉得难以启齿 I find it hard to take 我觉得难以承受 When people run in circles, it039;s a very, very 人们来回奔波,这真是一个 Mad world, mad world 疯狂的世界,疯狂的世界……” 一曲终了,无人讲话,也无人鼓掌。 从这么个看着稚嫩清瘦的小女生口中传出的,是那样低沉的歌声,还带着些不该属于少女的沙哑和疲惫。 任知昭自己也知道。所以当她看着台下那几个人开始交头接耳时,她觉得他们可能在猜测自己是不是什么老烟民。 本以为选拔的结果,怎么的也得商量个一晚,下周一再通知吧。结果最后一位同学表演完后,他们一大帮人即刻就被叫回了台上,站成一排。 说来也怪,任知昭发现,这排人中,只有她一个女生。 结果的宣布也十分简单粗暴。邓肯像是当其他人压根不存在一样,直视着任知昭,直接就问:“菲比,我们每周五放学后排练。有时候在音乐教室,有时候在不同成员的家里。你可以吗?” 这意思是……就她了? 任知昭茫然地左看右看,然后睁大眼睛,指了指自己。 看她那样,边上的男同学不屑地哼了出来,嗤笑着对台下嚷嚷:“我靠,我看你们就是想公费泡妞吧!” 他说完,其他男生们也跟着笑了。 邓肯也笑了,他边笑边说:“怎么,你是觉得自己比她厉害?你要是有她那水平,我们几个给你一个人泡都行。” 那一刻,任知昭觉得无比的不舒服。 009.厨房里有个帅哥 其实任知昭想加入摇滚乐队有个很重要的原因,她不好意思说,因为这原因听着就很不摇滚。 她已经上高中了,该开始为申请大学做准备了。 她自觉作品集并不丰富,如果能有些乐队表演经历,写上简历也好看。他们如果写了歌,也能算她一份。 至于帅哥,对他们垂涎那是本能,但你真要让任知昭去主动出击,她一不敢,二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所以尽管试音的过程让她有些不舒服,能成功加入夏威夷披萨,任知昭还是挺开心的,迫不及待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海莉。 海莉替她高兴坏了,说是这么好的事儿,必须逛个街来庆祝一下。也不知道她是真给任知昭庆祝,还是就是想逛街。 任知昭是一点运动细胞也没有,走路走了半个多小时就不行了,基本上都是海莉在那儿买买买,一会儿逛服装店,一会儿逛书店,一会儿又跑去奶茶店强行给任知昭投喂。一通采购下来,任知昭一副要归西了的样子,但海莉觉得还没玩尽兴,便提出去任知昭家里玩。 作为客人,海莉一点儿不客气,这儿看看那儿瞧瞧,摸摸她那些稀奇古怪的混音装备,翻翻她对色彩过敏的衣橱,又大剌剌往她床上一躺,打着滚说:“没想到你真去加入了,你现在可是内部人员了!你之后打算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任知昭也在床上坐下。 “我再跟你说一次,到时候可别怪我事先没提醒你啊。”海莉够身拿过床头柜上的奶茶,边嘬边说,“那个邓肯身边女生就没断过,但从没听说过他有女朋友,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吧?” 任知昭并不很在意,什么邓不邓肯的随缘吧,那都不是她现阶段要担心的问题。 海莉看她那毫无头绪,云淡风轻的样子,却当她是真的对感情上的事一无所知,一个翻身坐了起来:“我靠,亲爱的,你是真没恋爱经验啊,我还以为你唬我呢!” 第一天在教室里见到任知昭时,她看这个女孩画着那样脏兮兮的烟熏妆,打扮得那么酷,脸小小短短的,一双猫一样的翘眼还有些下三白,举目抬眉间满满都是对全世界的不屑,还以为她是什么高冷酷girl,男人都是她的掌中玩物。没想到对方却是个小白花,还是很好说话的那种。 “我唬你做什么。”任知昭耸耸肩,不以为然。 她和男生的全部交集,基本都来自于在上海邻居家的阳阳哥哥。就那点交集,最后也都被夺走了。 “行吧……没事儿,你还有我呢,我慢慢教你~”海莉拍了拍她的肩膀,“不过你先给我喝点水吧,这奶茶齁甜。” “我去给你倒——” “不用。”海莉拉住立马准备下床的任知昭,“我自己去,你告诉我杯子在哪儿就行。” “厨房边的储藏室里有矿泉水。”任知昭说,“你要是找不到的话,厨房白色的壶里面是过滤过的水,杯子在水池右上侧的橱柜里。” 海莉于是自己“咚咚咚”地下了楼,留任知昭一人在房里,咬着个吸管发呆。 然而发了还不到一分钟的呆,更加剧烈的“咚咚”声从远处传来,越来越近。 海莉风风火火地空手跑了回来,甩上门,靠在门上瞪着眼喘气:“卧槽……卧槽……厨房……厨房里有个帅哥……” “什么帅哥?” 任知昭连忙坐起身疑惑道。 “就是……有个男的啊啊啊——”海莉冲过来捏住她的胳膊小声惊叫。 任知昭一惊,下意识反应进贼了? 她于是先给任子铮发了个短信问他到哪儿了,又牵着海莉蹑手蹑脚地下楼。路过边柜时,想了想,顺手抄起了放在上面的花瓶。 海莉不明所以地跟在她身后,小声道:“不至于吧,他看着不像坏人啊……” 结果步入厨房,看到海莉口中的“帅哥”时,任知昭的白眼差点没翻到后脑勺去。 那“帅哥”一边看着手机,一边煮着咖啡。见她过来了,拿起手机对她摇了摇,说:“我到家了啊——你举着花瓶做什么?” 任知昭直接一个急转身,推着海莉就往回走。 海莉看她那铁青的脸色,简直莫名其妙,不停地问:“干嘛呀?谁呀谁呀?” “我哥。”任知昭面无表情地说。 海莉一听,甩开她的手,眼睛都亮了:“你还有个哥哥呢?你怎么没告诉我啊!” “你也没问啊。” 不知为何,任知昭尴尬到不行,就想拉海莉赶紧上楼。 海莉却跟个泥鳅似的直接从她身侧滑了出去。 她奔回了厨房,两个胳膊肘往岛台上一撑,毫不羞涩,赤裸裸地盯着任子铮看,笑得跟个花儿一样问候:“你好,我是海莉,菲比的同学。你叫什么?” 说完,她向任子铮伸出了右手。 “凯尔。你好。”任子铮放下杯子,目光落在对方那不知道在哪儿摸过的右手上,迟迟不伸手。 完犊子,哥哥要在闺蜜面前犯病了! 任知昭杀了过来,一脸花容失色,直接撞开海莉那悬在半空的手,火急火燎介绍:“海莉,凯尔——凯尔,海莉。好了,你们见过了,我们上去吧——” “干嘛呀,太没礼貌了!”海莉再次躲开任知昭试图拉她的手,对任子铮十分“有礼貌”地发问,“很高兴认识你,请问你有女朋友吗?” 任子铮摇头。 “那么恭喜你!”海莉笑得花枝乱颤,“你现在有啦!” 任知昭真的从脚底板都麻到天灵盖了。 任子铮还在那儿一脸茫然地问“为什么?什么意思?”,她粗暴地抓起海莉的胳膊,再也不容对方挣脱,将她拖回了房间。路上,还不忘帮她拿了瓶矿泉水。 “别跟他开这种玩笑!”一进屋,任知昭就甩上房门,将那水瓶丢到她身上,没好气道。 “我没开玩笑呀。”海莉一屁股坐到床上,委屈巴巴,“你那么激动干嘛。” 任知昭也不懂自己怎么这么恼羞成怒的,反应未免也太激烈了。 她让自己缓和下来解释道:“那人一根筋,听不懂这种玩笑。而且他洁癖,不跟人握手的,我怕你尴尬。” “我真没开玩笑。”海莉把任知昭抓到床上坐下,露出星星眼开始碎碎念,“我的天哪菲比,你哥哥好高好帅啊,有点像那个韩国男演员元斌年轻的时候,你知道元斌吗?——而且他那个手臂线条,啧啧啧……我猜他衣服脱下来底下肯定全是肌肉——” “啊啊啊啊我操我真的求求了——” 一股恶寒涌上大脑,什么圆斌方斌,什么鸡肉鸭肉,任知昭捂住耳朵,进入“不听不听王八念经”的状态。 客观上讲,任子铮……确实是不错的吧……毕竟男的个子高就已经赢很大了。 只是任知昭对他的负面滤镜实在太重了,见了就心烦,从来都懒得正眼瞧他。 而且前几年,她的心思都在阳阳哥哥身上,哪里顾得上什么烦人的任子铮。 阳阳哥哥一家是在任知昭刚上小学时搬来的。她也不清楚对方具体几岁,只记得在她离开上海时,对方在上高中,是班里的班长。 阳光温柔,学习又好的大哥哥,对小学女生来说,杀伤力实在太大了。 邻居夫妻是极好的人,经常在任知昭爸妈工作忙时接纳她去家里吃晚饭,写作业。阳阳哥哥不忙的时候,也会教教她作业。 那些在阳阳哥哥家吃饭写作业的时光,是任知昭无趣的童年中仅有的一点亮光。 任知昭愣神的功夫,海莉还在念经:“又高又帅的亚裔帅哥,简直是天菜啊!你知道的,我就喜欢这款,好久没见到这么合眼缘的男人了,而且还单身啊啊啊!菲比!一定是老天把你送到我身边的,这都是天意啊!菲比,菲比——” 海莉说着,一把抱住任知昭的胳膊又晃又甩,一双星星眼盯着她,死乞白赖道:“菲比,我的好菲比,你最好了,你一定要帮帮我!” 大脑混沌一片,任知昭只觉得麻,麻到快暴毙了。 010.命中注定的哥哥 这就是传说中的“我把你当闺蜜,你却想做我嫂子”吗…… “当然了,你要是实在介意,就算了,只当是我们无缘……”海莉撅着下唇,作得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一汪眼睛都在闪。 她介意什么呢,这也没理由介意吧…… “我没介意啊。”任知昭挤出一丝笑容,“可是你要我怎么帮你啊,我总不能把他捆了送去你家吧。” 海莉听了,一秒开怀,握了握拳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我需要知道关于他的一切……” 她捏着下巴,转着眼珠想了一会儿,接着问:“你哥叫什么名字?” “不是告诉你了吗。”任知昭皱了皱眉。 “凯尔不是他的本名吧。”海莉说,“你们不是都有中文名吗?” 好家伙,认识两周了,这女人还没问过自己的中文名是什么呢。一日相见就关心起任子铮的中文名了,真是加拿大好闺蜜啊! “说了你又不懂。”任知昭撅起嘴,略微不满道。 “你解释给我我不就懂了。”海莉嬉皮笑脸地从书包里取出本子和笔,放在床上拍了拍,“写这里。” 任知昭看着那摊开的本子,微叹气,提笔写下“任子铮”三个字。 她已经好久没写中文了,下笔的时候手像不是自己的一样,怎么动怎么别扭,写到“铮”时还犹豫了一下怎么写。 不知道是不是想给海莉展示得好一些,她写得格外认真,笔锋甚至有些做作。写完,她带着海莉念了几遍,不断纠正她抽象的中文发音,直到她念对了为止。 “‘子’是孩子,后代的意思,是中文名里挺常用的一个字。”任知昭解释道,“‘铮’是刚正,坚强的意思。合起来,可能就是希望他能成为一个这样的人吧。” 任知昭的语文也不咋样,毕竟上到四年级就离开了中国,只能粗浅地解释一下。 海莉若有所思地点头,又问:“那你的呢?也写给我看看。” 终于想到好奇一下她了,任知昭忍住要翘起的嘴角,做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在边上也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任——知——昭,‘知’,是知道,知识的意思,‘昭’是光明的意思。” 海莉跟着念了几遍,虽然不怎么好念,但她显然喜欢得很,托着腮感慨:“哇,你们的名字寓意好好啊,而且连首字母都是一样的呢。你们的爸妈给你们起名的时候肯定考虑了很多。” 任知昭听闻,避开了目光,没有作声。 “不过你们俩长得一点也不像诶。”海莉翻身仰躺,看着天花板嘀咕道,“而且他好大只啊,你骨架小巧一些。” 那肯定啊,他们怎么可能会长得像呢…… “海莉……”任知昭叹了口气,喃喃道,“我和我哥不是亲生的。” 王桦和任知昭刚来加拿大时,住的是租来的房子。 有那么一小阵子,王桦也觉得自己是不是真的被忽悠瘸了。 这里的生活完全没有她想得那么容易。天确实蓝,空气也确实不错,但也不能当饭吃啊。稍微好一点的学区的房子,折合人民币动辄上千万,即使在加拿大也不是普通工薪阶层家庭能负担得起的。 找工作倒是不太难,工作遍地都是,只是王桦需要的是专业对口的工作。她费那么大劲,可不是来洗盘子的。 王桦那年可算是走运了。加拿大的这些个企业,每年必须雇佣一定数量的少数族裔,这是个不成文的规定。 作为一个有学历,有足够工作经验,会讲英文,也有合法身份的中国中年女性,王桦简直是迭buff了。经过朋友介绍,直接被当时的电力局相中,没费多大力就干回了自己电力工程师的老本行,成了他们需要的完美的少数族裔雇员。 妈妈找到了稳定的工作,任知昭当然是替她高兴的。移民流程中的门门道道她虽不懂,但也知道这意味着她们和爸爸的团聚越来越近了。 所以孤独,迷茫,文化差异,以及加拿大那严酷又漫长的寒冬,任知昭都是靠着这样的盼头熬过来的。 倒不是说她有多喜欢爸爸,离了爸爸活不了。她只是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只是想要生活赶紧恢复原状,哪怕那原状再冰冷。这样天翻地覆的巨大变动,她难以承受。 小小的任知昭怎么能理解,婚姻是如此脆弱。被给予了自由的囚鸟,从笼门打开的那一刻起,就再也没有回头的可能。 任军是在一年后进入了她们母女俩的生活。 从一开始,任知昭就感觉到不对劲了。 任军当时是信息部门的主管,和妈妈哪儿来那么多交集?就算是同一个部门的,谁会下班以后还总和同事见面啊? 尤其是对方还把自己的儿子带了来。任知昭也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的任子铮。 她对小任子铮的初印象没多少,只记得对方高高瘦瘦,白白净净的,跟个小姑娘似的,真是见鬼。 后来她才知道,就是这么个让她觉得见鬼的小男孩,小小年纪,参加了各种数学竞赛,编程竞赛,拿奖无数。而且别看他那样,可完全不偏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是校篮球队的球员也就算了,竟然和她一样,也从小习琴,还在那一年考过了皇家音乐学院的钢琴十级。 这种天选的“别人家的孩子”,任何大人都会喜欢得不行。任知昭能感觉到妈妈对任子铮的喜爱,也能感觉到她和任军之间的化学反应。 没错,他们二人之间的化学反应,强到一个十一岁的孩子都能清楚感知到了。 王桦那时和任知昭学校里那些情窦初开的小女生没多大区别,任知昭熟悉得很。 那是她从未见过的妈妈的一面。 因为没见过,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任知昭都活在否定中。她不相信妈妈的这种状态,她觉得这一切都只是暂时的。 直到她终于从任一铭那儿获知了赤裸裸的真相—— “昭昭,爸爸对不起你,爸爸不能来加拿大了——怎么回事?哎……你问问你妈吧……” 奇怪地,任知昭竟然没有感到意外。接收到那样的消息时,她很平静。 任军和王桦结婚了。 没有婚礼,在市政厅登记后,请了些亲朋好友在家办了个简单的宴席。在那之前,王桦带着任知昭回了一趟上海,和任一铭办了离婚。 直到宴席的那天,任知昭都觉得面前的父子俩是不是妈妈专门找来整她的。 怎么就那么巧呢?正好就又找了个姓任的男人,带了个儿子,连名字首字母都和她一样,好像是她命中注定的哥哥一样。走在外面,任何人都不会对他们的亲属关系产生疑问。 “你说‘任’也不是什么很常见的大姓,这多有缘啊,好像本来就是亲兄妹一样!”那场宴席上,微醺的王桦大声感慨了起来。 “妈,我想改姓王。”对于妈妈的话,任知昭是这样回应的。 她在所有亲朋的注视下站了起来,不管不顾地大声宣布:“不对,我也不想跟你姓。我改姓......史密斯好了,顶个老外的姓在简历上以后好找工作。” 然而没人理她,大家该吃的吃,该笑的笑,该醉的醉。 她那点无足轻重的呐喊,被当成小屁孩的发癫,淹没在了那片其乐融融中。 那几年,任知昭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似乎连对时间的感知都失去了。 每天看着他们沉浸在家庭的幸福中,她都觉得自己是什么疯人院里的医护,必须配合病人演戏。 有时候,她也会怀疑,会不会自己才是那个病人。上海的过往,其实都是她臆想出来的,她从未在那里生活过,他们从来都是一家人,任子铮从来都是她的亲哥哥。 这些阴湿黏腻的思绪,被任知昭藏入心底,直到她稚嫩的心脏变成一片腥臭腐烂的沼泽,将一切试图通过的情绪拖住,吞噬。 从那天起,任知昭觉得自己彻底变成了一个怪物。 011.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最后,海莉给任知昭留了个任务。 她被要求写下她所知的关于任子铮的细节,记录下任子铮的点点滴滴,每天拿去学校给海莉汇报。 她觉得自己像什么特务头子一样,不过海莉拜托自己做的第一件事,她也不想拒绝。 海莉看上去真是被任子铮迷得七荤八素了,临走前还要再多看他几眼,打招呼的时候,身体都快扭成麻花了。 任知昭只觉得奇怪,只见了一面而已,至于吗……于是在海莉出门后,她没好气地对任子铮说了句:“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我一直都是这个点回。”任子铮回道。 妹妹几点上学,几点放学,哪天要练琴,几点去几点回,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但她对他可真是一点也不关心啊。 任子铮觉得任知昭对自己一点也不关心。 可任知昭明明知道得不少,就这两天,已经在手机备忘录里不知不觉打了好几页了。 比如他很聪明,跳过级,现在上大一,学计算机专业。 比如出生于中国辽宁省大连市,生母在他七岁时因病去世;有个大伯也在多伦多,还有个关系似乎不怎么好的堂哥。 比如有洁癖,有强迫症,喜欢整洁,喜欢秩序;不喜欢和人肢体接触,不喜欢不规律的东西。 比如会弹钢琴,爱看科幻小说,科幻电影;爱看动物纪录片,喜欢恐龙。 比如喜欢喝冰美式和乌龙茶,喜欢吃朝鲜冷面和锅包肉。 还比如喜欢运动,喜欢打篮球,每天都要晨跑…… 她边记边忍不住觉得变态,却还是记得认真,好像彻底投入了海莉的计划,好像那情报作业真是她自己的事一样。 课间休息时,任知昭都在认真想,还能记些什么。想着想着,她打开短信界面,给任子铮发了条消息:“你是什么星座?” 任子铮很快就回复了:“金牛。” 紧接着,他像是总算找到了和她讲话的机会了一样,又接了一句:“你把我手机号码给你那个朋友了?” 看来海莉是已经下手,送去问候了。 任知昭感到一丝不好意思,回道:“嗯,她想认识认识你,你不介意吧。” “为什么?”任子铮还是秒回。 任知昭开始觉得不自在,手指飞快打出:“她喜欢你。” “为什么?”他又问。 靠,什么叫为什么,任知昭真是无语了。换作旁人,她会觉得那人是在找茬,可对方是听不懂人话的任子铮。 她皱起了眉头,愈发烦躁地打下:“我哪知道,她觉得你好看,行了吧。” 这下,任子铮没有秒回。 在任知昭切回备忘录,手指重重按下“金牛座”几个字后,短信的消息提醒才再次弹了下来。 她撇了撇嘴,点开那消息提醒,看到白底黑字的,是这么一句话:“你也这么觉得吗?” 任知昭深吸了口气,觉得莫名其妙。 她怎么觉得重要吗? 她干脆不搭理,无视他的问题,继续自顾自地查户口:“你的mbti是什么?” 任子铮的回复,和上课铃声同时出现: “你该上课了。” 虽然来了这么一下,任子铮整体上还是很配合任知昭的户口调查的。 对方问东问西的,他都答了。要求他去测mbti,他也测了——没错,那天没回答她,只是因为他不知道。 他或许还在奇怪,妹妹最近怎么突然对自己那么感兴趣,甚至还把自己的课表要了去。他不懂女生的心思,自然也不会往海莉身上联想。 海莉这几天频频往他们家来,搞得王桦和任军都认识她了,还留她吃过一次晚饭。王桦还乐呵,女儿终于有个好朋友了呢。 任知昭也搞不明白自己怎么那么殷情,上赶着要海莉给自己当嫂子似的。海莉提出要去找任子铮辅导功课,她就乖乖在房间里等着,写她自己的作业。 结果一个多小时过去,就写了三道题。 知道海莉此时此刻就和那个呆货在隔壁房间里,任知昭的视线根本无法聚焦,书本上的那些字,变成了天书,触碰到视网膜的瞬间便会自动弹开。 她粗暴地推开窗户,让窗外微凉的湖风吹进来,吹清她糊作一团的心绪。 微风轻轻安抚着迷失的女孩。她刚感觉好一些,打算戴上耳机听点古典音乐写作业,屋外便传来开门的一声重响,以及急促的脚步声。 她赶紧跑出房间,看到海莉提着书包,皱着眉头,憋红了脸正准备下楼。 “海莉。”任知昭忙上前拉住她,“怎么了?” 海莉抬头看她,强行露出了笑颜:“没事儿,我爸妈叫我回家。明天学校见。” 虽然她那样说,但任知昭一秒就反应过来了。 待海莉走后,她来到任子铮房门前,看到他正不紧不慢地收拾着桌子,没事人一样。 “你又干嘛了?”任知昭抱起双臂,靠着门框,语气中带着些嘲弄。 “你朋友似乎并不想学习。”任子铮边仔细收拾着海莉坐过的地方,边说,“我也挺忙的,如果不想学习,就不要浪费彼此的时间了。” 海莉当然不是真想学习啊,什么样的奇葩才会觉得女孩子都做到这一步了只是想学习啊。 任知昭嗤笑了出来:“怎么办,得恭喜任军了,他这辈子都别指望抱上孙子孙女了。” 任子铮果然又露出了那疑惑的神情。她懒得跟他掰扯,扭头回了自己房间。 她不知道,也无法知道,在她离开后,任子铮垂下眼睛,抠着桌子的边沿默了良久。 012.蝴蝶在巴西拍动翅膀 这些日子,海莉似乎没有再主动问任知昭要情报了。 不过任知昭很敬业,还是坚持做着海莉交给她的任务。她想想,自己真是个很好的朋友。 夏威夷披萨的排练,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周是任知昭加入乐队以来的第一次演出,所以这天她排练得晚了些,等回到家,爸妈都已经下班回来了。 其实任知昭也不懂自己那么认真干嘛。加入乐队后她才发现,夏威夷披萨早被学校收编了,相当于就是个学校的社团,难怪成员换了一届又一届。 作为学校的乐队,“创作自由”自然是不存在了。性不能写,脏话不能写,烟酒不能写,暴力不能写…… 这不能写,那不能写,还摇滚乐队呢,任知昭觉得没什么比这更不摇滚的事儿了。 就把这彻彻底底当成是课外实践活动,当成是申请加分项来完成好了。 她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夹着根芦笋,双目无神地缓慢咀嚼着。 任军和王桦像是早习惯了女儿这副神叨叨的样子,也不在意,自顾自地吃饭。 “老婆,你知道吗,小张要回国了。”任军手上给王桦剥着虾,冷不丁说,“下个月就走了,她走之前想请咱俩吃顿饭。” “哪个小张啊?”王桦眼睛盯着iPad,漫不经心地问。 “就我们部门做维护的那个张雁呀,你见过的,跟你还是老乡。” “噢,啊?她要回国了?”王桦抬起头,“上次见她她不是还在和她老公闹离婚吗?” “早离完了,财产都分完了。她觉得在这儿呆得不得劲儿,而且她父母都在国内,身体好像也不是太好。”任军说完,随手把剥好的虾也丢了几只到任知昭碗里。 晚餐时间总是任军和王桦闲聊的时间,每次说的不是这个同事就是那个邻居的八卦,两个小的插不上嘴,也懒得开口。 “哎呀,她这个年纪回国,不好找工作的呀。”王桦边吃着任军给她剥好的虾,边感慨道。 “可不是嘛,我也是这么给她说的。”任军擦了擦手,垂眼想了下,满脸堆笑地小声说,“诶,那……那老任……不是在少年宫当老师吗?现在国内不是兴让孩子学编程吗,她意思是想你帮她搭个线。” 虾仁从任知昭的筷子间掉落回了碗里。 王桦一听,皱眉道:“少年宫那都是有编制的,她又不是职业教书的,哪儿那么容易啊。” “嗐,管她呢,帮她搭完就完事儿了,剩下的她自己折腾去呗。”任军说。 “……行吧,回头我问问。” 王桦说这话时,任知昭已经把那几个虾仁不客气地丢进了一旁任子铮的碗里。 待她话音落时,任知昭重重放下筷子,椅子在地板上划出好大的声音,起身离去。 她走到楼梯口时,还听到妈妈远远地说了点儿什么。 是在说她怎么这么没规矩吗?无所谓了。 一只小小的蝴蝶在巴西拍动翅膀。几周后,美国得克萨斯州掀起了一场龙卷风。 任一铭现在是什么可以放在餐桌上供人闲谈的存在吗? 这样想着,任知昭抓起床上的枕头,狠狠摔了两下,又直挺挺趴下去,用枕头死死盖住脑袋。 就那么趴了一会儿,她捡起手机,打开了微信。 任一铭的头像上,显示着数字红点。 任知昭点开对话框,有一个红包,和一条消息,写着:“昭昭,有空录个你弹琴的视频给爸爸看看。” 她收下红包, 又回了个:“视频通话弹给你看呗”。 这几年,任一铭陆陆续续给她发了好多红包,不管是出于愧疚还是什么的。人民币她也用不到,就那么都存着了。 上海现在是大清早,任一铭估计还有一会儿才会起床。任知昭等着,打开了好久没看的朋友圈,手指在屏幕上有一下没一下地划,直到一条动态拉住了她的注意力。 阳阳哥哥八百年才发一次朋友圈。他在三天前发了条新动态,内容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被路灯映在地上的影子,配文是一个月亮和一个爱心。 任知昭的双眼像被灼了一下一样。她闭上眼睛,迅速划了过去。 然而划到下面,却看到了王桦发的四张照片:一桌饭菜,蓝色的湖面,在后院摆弄花草的任军,以及不知道什么时候抓拍的任知昭和任子铮在厨房的背影。 配文写道:“湖水和蓝天,大学生和高中生。” 底下她唯一能看到的一条留言,是个叫“小刘阿姨”的人写的,内容是:“小桦呀,你可真是好福气呀!在加拿大住大房子,找了个好老公,还白捡个这么优秀的大儿子,羡慕死人了!” 任知昭甚至懒得去读妈妈回了什么,直接点开了这个“小刘阿姨”的主页。 小刘阿姨?哪个小刘阿姨?有什么留着好友的必要吗? 她毫不犹豫地点击了拉黑删除,然后把手机扔了出去。 朋友圈不常用了看来是有道理的,以后非必要也别开了吧。 就在她被自己制造出的这种低气压紧裹时,门上传来了轻叩。 她也懒得动弹,口中含糊:“进来。” 门被推开了,进来的是任子铮。 他看着瞥见自己进来,依然在床上瘫成一滩烂泥的任知昭,知道她应该是在不爽刚才在饭桌上那番无所顾忌的闲聊。 是啊,情商如他都能感知到妹妹的不适,大人们能不知道吗?只是她这样孩子的情绪,大部分时候都会被大人粗暴归类为脆弱和矫情吧。 任子铮思索了片刻,走到床沿,对她轻轻开口:“你的演出排练得怎么样了?” “排得怎样重要吗?”任知昭微微侧头,从她那凌乱摊散的黑发中露出一只眼睛,幽幽说道,“这年头反正也没人听摇滚了,随便演演得了。” “怎么会,我听啊,我喜欢。”任子铮很认真地说。 “拉倒吧,你可别安慰我了,那上世纪的玩意儿。”任知昭“切”了声,又把露出来的一点脸藏回了头发里。 任子铮看她女鬼一样的,有些想笑,但还是憋了住,正经道:“没安慰你啊,我喜欢英摇,上个世纪的才好呢。上个世纪英国诞生了多少伟大的摇滚乐队,摇滚歌手,影响了后世多少音乐人。听摇滚的人少了,不代表它不好,只是流行趋势在改变,人们对音乐的偏好也在不断改变。” 听他输出到这儿,任知昭终于没忍住坐了起来,睨着他不耐烦道:“所以你是来给我做音乐教育的吗?” 任子铮摇头。只是想先安慰一下她,但似乎每次都安慰不到点上。既然这样,还是直入主题好了。 他于是拍了拍桌面说:“来,给你看个东西。” 任知昭屁股还粘在床上,不想动,懒洋洋说:“什么呀,就这儿看。” “你得把电脑打开。” 这人到底要干嘛?她烦躁地哼了出来,像坨软体动物般手脚并用地从床上爬了下来,爬到书桌前打开了电脑。 任子铮拖来她丢衣服的椅子在桌前坐下,开始在电脑上一通操作。任知昭抱着双臂歪着脑袋盯着那屏幕,脸上的表情逐渐从不耐烦,到疑惑,再到惊讶…… “上次在湖边,你不是觉得你这个软件不太好用吗。”任子铮结束了手上的操作,扭头看着她说,“你再放一段白噪音进去看看。” 那是个插件,被他安装在了她的音频软件上,操作面板看上去并不复杂。 任知昭惊呆了。之前做的曲子,因为技术有限,早被她和她那被打击得一点不剩的积极性一起埋了。没想到任子铮不但记着这事儿,还想着要帮她。 音源被插入后,任子铮边调试着,边认真给她解释:“这里是音频源的位置,速度,方向之类的参数——这些是频率,强度之类的参数,还有些别的功能,你自己慢慢试——这里,你可以实时录制,实时预览——不知道这个能不能帮你做出你想要的音效,你先试试看吧,有什么问题,我再帮你调整。” 任知昭的目光紧追着四处游走的光标,眉头逐渐锁起,口中喃喃:“我去,这什么外挂啊……” “没什么外挂,我写的一个小插件而已,都是现成的技术。”任子铮放开鼠标,语气是那么轻描淡写,看着她的一双黑眸中满是温柔和耐心,“以后你编曲的需求大了,可以买一套专业的DAW软件,这些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 不知为何,任知昭觉得脑子发胀。先前所有的那些委屈,全都汇聚了起来,聚成了一股热流,滚入她的心脏,涌进她的双眼。 她用力抠着手心,过了好半天,才缓缓开口:“任子铮……你……” 013.关心妹妹不是应该的吗 任子铮慌神了。 安慰妹妹似乎从来都安慰不到点上也就算了,怎么帮她还帮得她红了眼睛呢? “你……你……”整个鼻腔一阵酸楚,任知昭掩住了口鼻,吐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她其实是想说,你知道我有多羡慕你吗。 你拥有我这辈子都求不来的天赋。任何事情对你来说,都是信手拈来。就连对你来说只是消遣的音乐,也是一样。 任子铮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想要伸出的手,却僵在了半空,最后还是缩了回来,抽了张纸巾递给她:“别哭啊,怎么了?” “谁哭了,没哭。” 任知昭仰面,接过那纸巾直接整片盖在了脸上,深深吸着气。过了半晌,她才低下头,纸巾随之滑落在她的大腿上,上面湿了两小块。 “靠,不想做了,不想弹琴了,死了算了,反正再怎么努力也比不上天才放个屁。”她冷不丁来了这么一句,并捡起那纸巾,团成一坨开始无所顾忌地擤鼻子。 年轻人喜欢把“死”挂在口边,是一种夸张的表达,并不是真的想死。这是任子铮最近学习到的。 他毫不在意任知昭那不顾他死活的样子,抽了张新的纸给她,脑中生成了新的安慰话术:“昭昭,别这么想。世界上有几个莫扎特?大家都是普通人,能在自己的领域尽到最大努力,不留遗憾,就已经很棒了。” “别,你可不是普通人。”任知昭放下双手,露出被她揉红了的鼻头,突然笑了出来,“任子铮,你知道吗,我加入那个破乐队就只是为了申请音乐学院好看而已。上大学,老老实实找工作,然后老老实实当个音乐民工,这就是我的音乐梦想,多朴实,多好笑。我要是有你一半的天赋,我都不需要这样,可是我没有。” 她说完,摇了摇头,合上了电脑屏幕,是要结束这对话的架势。 已经第几次在任子铮面前这样展现自己的庸人自扰了?任知昭也不懂自己干嘛这样。 生而为人,骨气这东西多少还是得有一点的吧。但在他面前,她总会不由觉得即使展现了自己最烂的一面,也毫无所谓。 站在山顶的人,又怎会垂眸去在意山脚下的泥泞呢? 任子铮听着她的那些诉说,直视着她,双眉微拧。任知昭知道,那是他在生成话术的表情。不知不觉,她好像已经熟悉了这样的事。 “昭昭,你知道吗,其实我很羡慕你。” 然而他这次却说了句让任知昭理解不了的话。所以她抬起头望他,难得露出那种想他说下去的表情。 “我也喜欢音乐,但是把那些音符,和弦和节拍都不出错地弹出来,已经是我能做到的最好了。依循着规则追求完美,这是我擅长的,也就是你眼中我所谓的天赋。分析已有事实,将其中的规则和逻辑转化为代码,这就是我现在在做的事情,能给我想象和创造的空间并不多。 而你,昭昭,我听过你做的音乐,也许还不够成熟,但每一个音符里都是你绝对自由的灵感和想象力。要是经过了系统的学习,我都不敢想你能走得多远。” 任子铮平时根本讲不了这么多话,讲话,多半也是陈述。 但这是妹妹在短期内第二次对他倾诉衷肠,至少在他眼里,那是倾诉衷肠。 所以他必须回应,必须瞬间挖掘自己笨拙口舌的百分之二百潜能。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但他就是那样想的,那是他在当下这个情境里大脑给他的指令,没有原因。 他看着她微红的眼眶,和其中微颤的瞳仁,顿了顿,轻轻说:“昭昭,你正在创造无限的可能。” 太阳落山了,屋内暗淡了下来。 屋里的灯还没来得及开,从窗口泻入的后院光,流上了轻飘的纱帘,也流上了他的脸庞。 任知昭手心里攥着的纸巾,已经被她撕成了一绺一绺。 那不是AI在生成回应了,是作为哥哥的任子铮在安抚她,鼓励她,肯定她。 就算他从山顶偶尔抛下的善意是种施舍,这施舍未免也太煞费苦心了。 任知昭终于将那坨承受了她各种发泄和蹂躏的纸巾丢入脚下的纸篓,张口呆了片刻,才发出了声音:“任子铮,讲真的……你干嘛那么关心我?” 任子铮愣了一下,没想到她会这么问一样。 先前那番爆发的潜能像是关闭了,他又调出了语库里现成的答案,一板一眼道:“你是我妹妹,关心你是应该的。” 他会这么说也没错。毕竟,和任知昭不同,从第一天起,他对新家庭的接受度就很高。 爸爸还年轻,重返情场是合乎常理的事,他很清楚。爸爸能在七年后重寻良配,祝福他是唯一合理的行为。 任子铮在他的堂表兄弟姐妹里是最小的一个。头一次当哥哥,面对这个总是阴雨重重的妹妹,关心她,保护她,也是唯一合理的行为。 “妹妹你个大头啊!你少来!”谁知任知昭完全不买帐,突然拍了一下他的肩,挤出了点笑容,自嘲的语气道,“诶,你不会是看上我了吧?我知道我打扮一下还挺可爱的。” 开玩笑确实是缓解尴尬的一种常用手段,但这话一出口,她还是后悔了,咬住嘴唇,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搭错了。 任子铮的反应比她还激烈,像是被触发了机关一样,直接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光那样皱眉看着她,也不说话。 倒也不必这么激动吧。 任知昭撇了撇嘴,无奈道:“我靠,至于吗?我开玩笑的,你不会连这种程度都听不出来吧……” 他在落日的余晖中看着她,道:“不要开这种玩笑。” 014.没理由再去翻的书 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想法总是一天一个样。 任知昭这边儿还在沾沾自喜呢,这个周末,她又获得了一条有用的情报——任子铮喜欢摇滚乐。 要抓住男人的心,得抓住男人的胃。那抓住耳朵也没错吧?反正都是和感官有关。 她提溜着书包大步流星地向着海莉的壁橱去,迫不及待想在上课前就与她分享一番。 然而在走廊的拐角,海莉的壁橱不远处,她的目光却被吸了住,脚步也跟着缓缓停了下来。 那是一对少男少女,正靠在壁橱上互相啃脸,难舍难分。 这种男孩女孩之间友好的肢体交流,学校里到处可见,本是没什么好看的,但任知昭还是伸着脖子满脸狐疑地一步步靠上前,靠得越近,眉头皱得越紧。 她看得没错,女方正是前不久还被她哥哥迷得七荤八素的海莉,此刻正和别的男孩在这儿陶醉呢,甚至都没看到她靠过来了。还是那男孩先睁开了眼睛,对上面前那两百瓦的大灯泡,吓得推开海莉大叫了出来。 海莉也被吓得不轻,立马捂住脸跟着大叫:“菲比!” 任知昭也毫不示弱地叫,并不可置信地瞪着她:“海莉!你——” “菲比!这是我男朋友艾迪!”海莉几乎是嚎了出来,打断了任知昭想说的任何话,又对着那男孩尴尬地笑说,“艾迪,这是菲比,我们一节数学课——你先去上课吧,我等会儿短信你。” 男孩也是察觉到气氛诡异,草草和任知昭打了个招呼,很识趣地走掉了。 任知昭抱起双臂,冷眼看着海莉,等她自己从实招来。 “亲爱的~”海莉搓着手笑哈哈说,“我们这个周末才确认的关系,我是想告诉你来着!我打算今天一见到你就告诉你来着!” 那个叫艾迪的和任知昭同一节法语课,她倒也不是完全不认识,但这俩人什么时候有的交集,什么时候搞到一块儿的,她竟然毫无头绪。 这个周末确认关系,那不就说明之前已经暧昧过一阵子了? 任知昭气得够呛,抬起膝盖做出要踹她的动作:“哇靠你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你不是喜欢我哥哥吗,还叫我一定要帮你!我在那儿辛辛苦苦帮你攻破我哥,你倒好,和别的男人谈情说爱!” “菲比,好菲比~”海莉抱住任知昭的胳膊甩来甩去,耍无赖一样哼道,“谁让好男人那么多呢,你总不能让我在一棵树上吊死吧~” 合着她是多线发展吗?还能这么玩儿的吗?可真是乡下人进城啊,任知昭惊得说不出话。 见任知昭光是鼻子喘气不说话,海莉又抱住另一条胳膊晃:“哎呀,我直说你别见怪啊,你也知道,你哥那人真的就是块石头,油盐不进的。我倒是想啊!可是这么久了还在原地踏步,我耐心也是有限的呀。而且说实话,他那样的男生,就算真得手了,日后相处起来也是让人头大。知难而退,方为上策嘛。” 她这么说倒也没错。 任子铮那人,年纪也不小了,那方面像没开化一样。和海莉在一起要怎么相处?那画面,任知昭都不敢想。 不过她还是消不了气,撅着嘴道:“亏我还一天到晚认认真真帮你探我哥的底细,跟个死变态一样,结果你自己先放弃了。” “探底细?”当事人自己都忘了这茬一样,反应了下,笑了出来,“我去,你还记着那事儿呢?快别提了,忘了吧忘了吧,都过去了~” 看着海莉那云淡风轻的样子,任知昭心底竟泛起一丝失落。 她是真的很认真呢。过去这一个月,她都要把任子铮的底给摸透了。 知道他每天几点上哪些课,几点出门,几点回家;知道他喜欢看什么电影,读什么小说,听什么音乐;知道他用什么牌子的消毒液,什么味道的护手霜…… 他像是一本在架子上积了几年灰的书,被任知昭拿出来阅读了一番。读了过半,发现他似乎也不像自己想象中那么无趣。 不过现在没有理由再读下去了。 任知昭放下书包,在课桌前坐下,托着下巴想了一会儿,然后有些犹豫地问海莉:“那个……我可以看看你们都聊了什么吗,你不介意的话……” 海莉先是一愣,然后直接把手机推给了她,那毫不在意的模样,好像任子铮只是她失了兴趣的玩具之一:“看吧看吧,看完顺便帮我删了吧~” 任知昭真的好奇了。她的情报,加上海莉漂亮的脸蛋和钓凯子的经验,竟然还是撼动不了任子铮分毫吗? 不可能的,十七岁的男孩可是生殖器上长了个人。面对美女,尤其是投其所好,主动投怀的美女,不可能不为所动的。这个道理,连任知昭这样的小白都明白。 结果那些短信可叫她失望了。 海莉的战况,可以说是惨烈。用“舔狗”来形容她,一点也不为过。 永远都是她主动发起话题也就算了,无论她说什么,对方都保持着友好的距离,偶尔AI上身,说些叫人想翻白眼的话。 更要命的是,话题经常说着说着,就被任子铮带到任知昭身上去了。 没错,任子铮的短信,叁句话不离任知昭。 比如海莉说:“听说你钢琴弹得很好?下次去你家,你可以弹给我听吗?” 任子铮回:“我弹得就那样,比不上菲比。她是专业的,真的很厉害,应该让她弹给你听听。” 比如海莉说:“我等下过来,路过奶茶店,你要喝什么吗?这家的金凤乌龙还不错~” 任子铮回:“谢谢你,但是我现在不在家。你问问菲比吧,她喜欢喝奶茶。” 唯一一次他主动联系海莉,是说:“海莉,可以麻烦你跟我妹妹说一下放学后我去接她吗?我给她发短信打电话她都不回。谢谢你。” 任知昭记得,那天是爸妈临时决定晚上去任子铮的大伯家吃饭,叫任子铮来把她捎上。不过她的手机早早被她玩没电了。 她抿着嘴唇,呆望着那一行行黑色的字母,手指滞在半空中,迟迟落不下。 突然,刺耳的上课铃声不近人情地撕破了她的凝思。她立刻点下了删除,将手机推还给了海莉。 这天中午,任知昭被迫和海莉的新男人一起吃了午饭。 等到放学,她直接自己先一步回家了。恋爱中的女人,真是没眼看。 其实海莉后来也给任知昭解释了为什么没把自己多线发展的事情告诉她。 “菲比,说实话,我最开始对你有点先入为主了。”海莉有些无奈道,“我现在发现,你是个挺单纯的小孩。有些事情,我也不太好意思跟你讲了。不过我还是得告诉你一个真理,你要记着,以后会用到的——永远不要低估男人的承受能力。男人是不会真正受伤的,所以你只需顾好自己的感受,取你自己所需,感觉不好了,该踹就踹。心疼男人的女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任知昭似懂非懂地听了她那些少年老成的言论,此刻,又凝望着屋外渐红的枫叶,似懂非懂地品着。 切,我哪里单纯了啊。而且什么男男女女的,只要不走心,屁事没有。 她这样想着,掏出手机,打开备忘录,一点点向下划拉过自己亲手打下的一行行字,脑中突然出现了个好笑的念头——她的“大作”,如果整理整理拿去出版,可以取名为《如何攻破仿生人之任子铮手册》。 墙上的钟表,指针嘀嗒走着。任知昭默默望着屏幕,手指悬了一会儿,然后轻轻点下了删除键。 015.你是一朵小白花 少年的身体中,满载着蓬勃的生命力,关不住的,逮着机会就往外冒。 任知昭以为自己不会再长了,没想到过去的这两年,个子还蹿了些。 当然,个子并不是唯一生长了的东西。 更衣室的穿衣镜前,任知昭望着镜中自己被运动胸衣紧裹的一双胸乳——它们明显长大了些,在她眼中,变成了一对负担。 任知昭叹了口气,两只手扶住胸肉上下轻轻颠了颠。 不动还行,一动,那两团肉就胀得隐隐发痛,被那紧绷的衣料压得很不舒服,乳头也发紧。 她应该是要来月经了。 如果姨妈现在立刻就来登门拜访就好了,这样,她就能躲过这该死的体育课了。 虽这样想,她还是老老实实套上了运动服。 十六岁的少女,有些行为在成人看来很是滑稽。比如有好看的男孩出现在了体育馆门前,指名要求见某位特定的女孩,就这么点小事,足以把这体育课的现场炸成一锅粥。 可是不要怪她们,荷尔蒙就像寄生虫一样占据着她们的大脑,她们也没办法。 任知昭刚换好衣服,几个女孩像精神错乱的花蝴蝶一样,揪成一团,从远处朝着她飞了来,撞在铁制的壁橱门上,嬉笑着你一嘴我一嘴地大叫,把任知昭吓个好歹。 最后,她从她们的七嘴八舌中分辨出了信息——门口有个叫邓肯的男孩要求见她。 她在同学们的围哄中朝门外小跑了去。 加入乐队的这两年,她和邓肯见得也不少了,可不知怎的,在这一声更比一声高的起哄中,她还是羞红了脸。 也不怪任知昭的同学们反应那么大。和初识时相比,此刻等在门边的邓肯已经脱了几分稚气,多了一分男人味。 “呼——什——什么事?”还未跑到门边,任知昭就扶住胸口,喘着气开口了。 邓肯看着女孩蹬着双纯白的球鞋向自己跑来,及膝的白色足球袜将她纤长的小腿轻裹;一头有些毛躁的黑发被高高束在头顶,上下甩动着;干净的白色T恤上点缀着代表他们学校的铁锈红,同样铁锈红色的运动短裤下露出大腿,青春靓丽。 那好像是邓肯第一次看到这个喜好黑沉沉的女孩身上出现色彩。 他翘起了嘴角,对面前气喘吁吁的女孩笑道:“给你发消息怎么不回呢?” “啊……我手机锁壁橱里了,可能没看到,不好意思啊。”任知昭顺了口气回道。 边上身着同样运动装的女孩们,不安分地探头八卦他们二人在说什么。任知昭被那些人的反应弄得耳根发烫,心里却竟然有些受用。 没办法,即使是她这样性格的孩子,潜意识里也会有些享受关注的小虚荣。 “没事儿。”邓肯伸手撑住了门框,“我就是来告诉你,音乐教室被占了,放学后排练改到迈克家,到时候我们一起去,你可以吗?” “噢,可以啊。”任知昭说,“不过我今天可能得早点走,我爸过生日,我们要去吃饭。” “没问题。”邓肯点点头,“行了,我借口上厕所来的,也不能呆太久,先回去了。你去吧。” 邓肯走了。他走后,就轮到任知昭遭殃了。 好在老师吹了哨,把那些争食的小鸟般围住任知昭的八卦孩子们给召唤了过去,解救了她。 不过作为头号闺蜜,海莉是肯定不会放过她的。 休息的间隙,她把任知昭拉到看台上坐下,拄着水杯,满脸吃瓜的表情搡了她两下。 “干嘛呀。”任知昭有种不祥的预感。 “什么干嘛。”海莉挑起一边眉毛说,“快说,你俩现在啥情况啊?” “什么情况,没情况啊……”任知昭手指不停抠着水杯盖嘟囔道。 海莉是很早就对邓肯这个人不太看好的。她以为任知昭加入乐队后,会不管不顾地对邓肯下手,再被爱情狠狠撞一下腰,这时候,她这个闺蜜就可以出场,边给她递纸巾,边告诉她没事,长个教训,下一个更香。可没想到…… “两年了!你俩一起敲锣打鼓两年了!”海莉一拍大腿说,“真就你也不提,他也不说啊?” 任知昭低头盯着看台的木板,没作声。 邓肯无疑是帅的,弹贝斯时,也是有魅力的。她觉得自己应该是有点喜欢他的吧? 可相处时,他举手投足间的那股自信与松弛,以及对任知昭游刃有余的亲近,就是会让她觉得不自在。 尤其邓肯不用社交平台,这点在分享欲爆棚的青少年间实属罕见。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做什么,无法窥探他,无法联系他。即使联系他,回不回复也全凭他心情。也许就是这份文艺兮兮的神秘感,才让情窦初开的女孩们着迷吧。 任知昭当然也是有些迷的,但除了迷,更多的是害怕。她会不由自主地怕他。 见任知昭若有所思的样子,海莉摸了摸她的肩膀,叹气道:“算了,你也别多想,其实两个人慢慢靠近的时候,是最美好的阶段,真靠到一起了反而没意思了。像我,有时候看到艾迪都觉得烦,就是因为太熟悉了……” “可你还是跟他在一起这么久了啊。”任知昭说。 是的,离她呵斥海莉是水性杨花的女人的那个早晨,离她意识到自己再没理由去读任子铮这本书的那个时刻,已经过去整整两个学年。 她没想到海莉和那个艾迪居然能谈这么久。对于他们这些高中生来说,两年的恋爱关系简直闻所未闻。 她也知道,在不久前的暑假,海莉第一次和艾迪发生了关系。 在那之前,任知昭一直觉得,性这件事离自己很远,童年仿佛只是昨天。 结果它就这样确确实实地发生在了自己身边,甚至成了女生更衣室里每天聊得最多的话题之一,这一切,都让她觉得不真实。 不过那几个聊得最欢的白人女孩在见过任知昭震惊的表情后,似乎会开始回避她了。 上节体育课,随着她踏入更衣室的脚步,那些欢快的谈笑戛然而止。她分明听到那些女孩耳语:“嘘,别吓到她,她还是个小孩……” 对此,任知昭只是低下头,假装没听见。 其实暑假期间,由于新鲜感过了,海莉一度差点是要和艾迪分手的。安慰她的话,当时任知昭都想好了。 后来海莉告诉任知昭,他们之所以没分成,她怀疑是因为一种叫“催产素”的东西在作祟,给任知昭听得云里雾里的。 休息的时间随着刺耳的哨声结束了,两个女孩站起身来。海莉理了理头发,用一种任知昭已经熟悉的语气,笑道:“你个小呆瓜,啥也不懂。有时候啊,分开比在一起还困难。” 海莉的那种语气,会让任知昭感到有些不是滋味,和更衣室里的那些耳语一样叫她憋屈。 就好像……她是一张白纸。就好像她被她当成了纯真的孩童,用一种怜爱的心理看待。 可她们明明是同龄人,为什么她总被同龄人当成孩子看,这一点也不摇滚。 她一边弹奏着那些摇滚的音符,一边这样想着,弹得那叫一个心不在焉。 不过她的心不在焉并没有被队友在意,因为他们正忙于和邓肯就演奏风格上的分歧,争执不下。 他们最近争吵次数越来越多,任知昭都习惯了。她并不很在乎他们在吵什么,只觉得他们一时半会儿估计是吵不完了,耗着也没意义,便收拾好东西,打了招呼离开。 谁知她刚出门,就被邓肯从身后拉了住。 “我送你。”他不尽愉悦道,“反正他们也不需要我的意见。” 说完,他就直接拉着任知昭上了自己的车,也不管她需不需要人送。 有时候,任知昭会忘了邓肯比自己大一级,都到了能开车的年纪了。这将是他与她同校的最后一年。 所以到了家下车时,她有些埋怨,任军怎么不能换一天过生日呢。 正如海莉所说,他们一起纯敲锣打鼓了两年。期间也约出去玩过几次,但最后总会因为任知昭的一些心理障碍,导致事态停滞不前。 “在纠结要不要邀请我进去吗?”见任知昭那欲言又止的样子,邓肯笑了笑,“没关系,下次吧。帮我祝你爸生日快乐。” 看吧,就是这种游刃有余,总让任知昭感到不安,陷入被动。 不过今天,她不想再这样了。凭什么被动的总是她? 邓肯也下了车,靠在车门上,点燃了一根烟,对任知昭抬了抬下巴:“你进去吧,我抽根烟就走。” 任知昭没有进去。 没时间邀请他进去,那就在这马路牙子边也行。 她躁动的心思太被某些赌气般的想法占据,以至于忘记了告诉任子铮排练的地点变了,以至于忘记了这个时间,任子铮本是说好了要去学校接她的。